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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薛城检察:以高质量履职 书写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答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司法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机关的具体实践。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接受人大监督为重要载体,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将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全方位、全参与、全链条、全覆盖“四个维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项权利”,在服务首善之区建设中释放检察效能。
 
  联络代表全方位
 
  保障检情民意更畅达
 
  制定《加强新时代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办法》,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中心,密切联系代表委员。扎实做好向人大报告年度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充分保障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主动上门“交卷”,院领导带队走进镇、街,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确保距离更近、了解更深。依法运用数字化手段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创新打造“数字民主”,保障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对案件的知情权。围绕代表委员关注焦点和工作亮点,在“两微多端”平台主动发声,讲好检察故事。
 
  代表活动全参与
 
  保障民意表达更充分
 
  邀请代表委员深度参与检察开放日、普法宣传、专项行动等检察履职活动,主动借力借智,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成立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尽心能动履责,高质效办好代表建议和转交案件,均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针对代表提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建议,创新研发“一数未光”智能帮教平台,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保护体系,把代表意见落到实处。
 
  依法监督全链条
 
  保障民意释放更有效
 
  制定《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听证活动实施办法》,从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中聘请10名特邀听证员,参与检察办案和听证活动,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做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出台《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机制》,探索延伸代表委员对公益诉讼调查、社区矫正监督、司法救助检察办案活动的监督范围,构建起“全面参与、多元监督”工作格局。代表委员在参与办案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检察机关全部采纳,实现代表委员“真提议”,检察机关“真落实”。
 
  检察环节全覆盖
 
  保障人民生活更幸福
 
  深刻认识“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为民情怀,在区信访局接访大厅设立“春苓信访工作室”,引领构建全区政法系统涉法涉诉矛盾化解大信访格局。与区人大联合会签《检察建议向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办法》,主动将检察监督融入人大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形成“人大权力监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合力。在代表委员参与支持下,用心打造“铁薛丹心”党建文化品牌、“数动检行”数字检察品牌,用党建引领和数字化改革,推动检察干警思想能力作风大提升、大转变,为全市“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营造优质法治环境。(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