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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岱岳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打造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两法”,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检察院立足实际,建立健全协同机制,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为家庭教育注入专业司法力量,力求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
 
  多方联动
 
  ​“三阵地”搭建家庭教育指导全方位体系
 
  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主阵地,筑牢家庭教育指导“防控网”。联合区妇联、民政局成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立罪错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及因监管不当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工作模式,为提升家庭教育监护能力搭建司法平台;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融为一体,切实提升学生和家长的法治意识。
 
  打通家庭教育指导站辐射阵地,助推家庭教育指导“向前一步”。泰安市岱岳区检察院在岳峰中学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普法宣传、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适时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宣讲、未成年人“两法”宣讲、家长课堂、读书会等活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实现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的有效衔接。
 
  巩牢家庭教育部门联动机制服务阵地,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新能级”。加强部门联动,凝聚家庭教育指导合力,会同区妇联、关工委联合签订《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合作的工作衔接制度》,立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制定特殊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强化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此外,该院与公安机关会签《开展问题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机制》,持续跟踪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成长轨迹。依托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大数据平台,在公安机关办理涉及未成年人行政案件时进行法律监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涉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家长制发临界督促监护令,引导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网格化”+“送法入乡村”
 
  ​助力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新格局
 
  在社区网格基础上,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网格化”新路径,形成“网格员+检察官+家长”的多元工作模式,结合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状况,通过网格员深入了解涉案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与经历、生活状况、亲子关系、涉罪原因等,从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进行分类管理,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和关爱工作。同时,依托“网格化”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确保网格员及时发现相关线索,检察官能够提前介入筛查,切实排查家庭内部存在的涉未安全风险隐患,有效促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以“送法入乡村”赋能乡村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针对乡村法治资源相对薄弱等问题,通过“两微一端”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等形式,将法治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倾斜。深入村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家庭教育指导等制度的解读,建立因需普法机制,根据不同年龄层孩子的身心特点量身打造课程,开展“订单式”普法。
 
  坚持“精准滴灌”
 
  ​“三模式”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化
 
  调查评估案件化办理,开启家庭教育指导方案“量身定制”模式。通过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证人及走访邻居、学校、社区等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调查评估,量身定制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将家庭教育指导对象分为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违法未成年人监护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疏于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未成年人被侵害的监护人等类别,针对不同情况开展强制型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型家庭教育指导、预防型家庭教育指导、保护型家庭教育指导等,精准施策,规范督促监护工作。
 
  涉未案件由专人团队办理,构建“1+1”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开展一对一指导。实行检察官对同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管到底办案模式,负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推动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心理介入、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等工作一次性完成。
 
  多渠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构建“1+N”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为涉罪未成年人、罪错未成年人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庭提供“1+N”家庭教育指导模式。泰安市岱岳区检察院帮助家长深入了解如何教育保护孩子,如何在孩子遭受侵害后帮助孩子走出阴霾,增强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
 
  做实后续家庭教育跟进指导工作。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跟进工作机制,通过走访社区、回访学校、探访家庭,了解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效果。开展对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情节轻微不批捕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涉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及其监护人的后续跟进指导工作,与监护人保持常态化联系。加强关怀救助,实现司法救助与家庭教育指导有机融合,探索“主动、及时、多元化”救助模式。加强未检部门与控申部门及妇联、教育、共青团、卫健、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对受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