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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开展检察理论大调研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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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以修身学以致远
  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开展检察理论大调研系列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槐检宣)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和规范检察理论调研工作,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5月18日下午,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举办“研以修身学以致远”大调研活动暨2022年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启动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蕾,检委会专职委员耿戌韬、王飞,院各部门负责人及40岁以下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张晓蕾主任主持会议。
 
  会上,张晓蕾主任宣读了《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研以修身学以致远”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对系列活动的开展进行安排部署,为推进理论调研工作规划路线图。公布了《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研修工作办法(试行)》,对业务研修内容方式、组织实施等进行明确,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检察业务研修工作。检察业务管理部主任刘希红宣布《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实施方案》,强调了时间节点、论文撰写要求等重点内容,督促符合条件的干警全员参与,力求通过此次年会发现理论研究精品,尽最大努力促成理论成果转化。随后对区检察院理论研究考评情况进行讲评,并解读省检察院对市级院工作评价办法中理论研究部分加分项目。
 
  王海龙检察长对理论调研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理论调研工作。调研兴,事业兴。理论调研工作是指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工程,检察理论研修能力和水平是新时代检察人员的必备素质,也是实现职业发展和素能提升的必然选择。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理论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人人动脑、个个动手”的浓厚氛围,由“办案骨干”成长为“理论专家”,充分发挥检察调研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是正确处理调研与办案的关系。行者常至,为者常成。要坚持“钉子精神”,克服畏难情绪、拖延障碍,挤时间、勤思考、快动手,一步一个脚印,一锤接一锤地将调研功底钉牢、钉实。在一线办案中搜集丰富生动的实践素材和关注需要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思考、总结、提炼、升华,最终应用于指导办案实践,实现调研与办案相辅相成,统一于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促进检察业务全面发展上来。
 
  三是牢牢把握理论研究方向。紧扣时代发展主题,紧紧围绕检察事业发展和司法实践中的痛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重点关注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规、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公益诉讼新领域等理论前沿,理性思考、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为回答和破解实践问题提供有力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引导广大干警更加自觉把理论研究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四是注重理论研究方法。做到小处着手、见微知著,立足基层院实际、办案实践,重视事务应用研究,避免眼高手低、好高骛远,要“小题大做”、深入下去,将一个具体问题抽丝剥茧、分析透彻;做到大处着眼,开阔思维,跳出检察看大局,跳出检察看检察,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重大战略部署中进行思考和谋划,增强调研的前瞻性、引导性;做到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研究真情况、解决真问题,提出真举措,突出调查研究落地转化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确保务实管用。同时又要勇于开拓、大胆求索,应用系统思维、大数据等先进的思考模式和研究工具,更好更快地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指导司法实践、检察实践的产品,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生产力。(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