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史金海)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缩短办案期限,山东单县检察院主动转变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前置社会调查程序工作机制,促进速裁程序再提速。
近日,单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召开刑事速裁提速座谈会,并会签《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社会调查的实施意见》,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无社会危险性、依法可能判处缓刑的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将社会调查工作前置到侦查阶段进行,由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村)委会出具其在辖区内平时表现证明材料,与前科查询证明等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起诉,从而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
在案件办理阶段,检察官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条件的案件,积极主动、正确规范适用速裁程序,同时在阅卷、讯问、制作文书等环节全面提速,不断提高责任意识,促进规范适用速裁程序。
在今后的工作中,单县检察院将按照上级院要求创新完善速裁案件办理机制,与相关部门合力构建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的“快车道”,确保案件办理全程提速不降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有效率的公正”,感受到司法温暖。(山东省单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