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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检察:公开听证把办案过程“晒出来”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中立“第三方”参与听证、“聚光灯”下释法说理、“零距离”化解纠纷……开展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检察机关将公开听证作为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常态化办案机制来抓,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的要求,围绕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扎实开展公开听证工作。2021年以来,潍坊市检察机关共举行公开听证会376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 实现业务全覆盖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目前,潍坊市检察机关公开听证的案件类型已经覆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以及“十大业务”。
 
  中立“第三方”参与听证 合力化解矛盾
 
  如何确保听证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兼听则明。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业领域人员等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社会公众作为听证员参与检察环节的听证和审查,听证员站在“第三方”角度,独立发表客观、中立的听证评议意见。听证会后,检察机关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参考听证评议意见,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案件确有问题的,坚决依法纠正;没有问题的,发挥听证员在释法说理中的特殊作用,合力化解矛盾,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聚光灯”下释法说理 公平正义真正可见
 
  为什么案件事实这样认定?检察官为什么这样处理?是否兼顾了法理情理……通过举行公开听证,检察官把释法说理工作晒在听证员、当事人和其他人参加的“聚光灯”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使案件得到公开公正处理,有效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增强听证的公信力,让公平正义真正能够看得见,让老百姓真正能够切身感受到。
 
  “零距离”化解群众纠纷 以真情换真心
 
  听证会只能在人民检察院举行吗?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有特殊情形的,经检察长批准也可以在其他场所举行。检察官可以根据案件和当事人实际情况,将公开听证会开到老百姓身边,在当事人家中、所在村委会举行,公开释法说理、现场化解矛盾。让想说的话、想表达的意见说得尽兴,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和表达权,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以真情换真心,以法理解纠纷,真正让群众少跑腿,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听证促质效共赢 为民解忧暖人心
 
  公开听证最直接的作用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实现办案最佳效果。另外,公开听证还能够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看到和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群众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得以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潍坊市检察机关将锚定“走在前列、争创一流”工作目标,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