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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兰山区:发出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堵住管理漏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我们公司再未出现‘跑冒滴漏’问题”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堵住管理漏洞
 
  山东法制传媒网:(苏慧)“落实检察建议后,我们公司再未出现‘跑冒滴漏’问题……”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收到某材料公司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回复。
 
  这要从该院办理的一起职务侵占案说起。顾某某系该公司业务主管,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其利用职务之便,安排相关人员以虚列工人工资等方式,从公司套出款项共计40余万元,并利用职务之便借用公司备用金150万元。这些款项都被他用于个人支出,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顾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办案的同时,检察官通过查阅案卷、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发现,该公司管理权责不明,账务审批混乱,员工守法意识淡薄,相关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存在较为突出的管理漏洞。特别是在管理人员报销支出、借用备用金等方面,程序不够严格,导致该案中顾某某侵占公司巨额财产而未被及时发现。
 
  “多年来,公司虽然制定了部分制度,但在日常执行过程中相对比较宽松,尤其是在考勤、工资结算等方面,确实存在经常有员工多报出差费用、临时挪用公司财物等不良情况。”该公司经理刘某某向检察官承认。
 
  针对发现的问题,兰山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在完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的同时,积极引导员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检察官到该公司召开专题法治宣讲会。
 
  根据兰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该公司对自身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第一时间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梳理堵塞管理漏洞,并严格执行落实相关制度,防止“跑冒滴漏”情况再次发生。(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