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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北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彰显检察温情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你们为我申请的3万元救助款到账了,帮了我大忙了,谢谢检察官,谢谢市北检察院。”
 
  8月9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被救助人姜某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送来一面写有“为民排忧 情系百姓”的锦旗。
 
  被救助人姜某是市北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2020年9月21日傍晚,姜某被两条未拴绳大型犬惊吓,与狗主人高某某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狗主人用持有手机的右手戳击姜某左眼部,导致姜某左眼部受伤,后左眼球被摘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案发至今,对方未赔偿其损失。
 
  姜某本身患有右肺恶性肿瘤,为了治疗此次眼伤,安装义眼花费了近十万元,这对于月收入不到三千元的姜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姜某离异,租房居住,还要抚养上职高的儿子,病上加伤,生活更加窘迫。了解到姜某家庭困难的情况后,市北区检察院对姜某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发放了3万元的救助款,缓解其暂时的生活困难,为其送上了一份检察温暖。(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