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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即墨检察院:打伤老婆,判刑一年四个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吕秀丽 张晓东)夫妻本是同林鸟,只有相互宽容才可能走得长远。但是有很多年轻的夫妻却不懂得这个道理,一点小事便大打出手,最后伤人伤己伤孩子!近日,由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峰故意伤害案宣判,被告人被判处一年零四个月有期徒刑。
 
  案发时,王峰31岁,是某企业正式工人,收入不错。他的妻子林月29岁,两人的孩子还不到一岁,原本应该是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因为丁点小事引发的冲突夫妻反目,令人倍感痛心!2018年4月底的一天早晨6时左右,夫妻二人起床后,林月发现孩子的衣服染上了西红柿汁。因为孩子的奶奶爷爷帮忙带孩子,林月觉得是两位老人喂孩子时没有喂好,把孩子衣服弄脏了,就要质问老人。王峰觉得妻子不可理喻说:“不准去,衣服扔了行了。”林月不听坚持给婆婆打电话质问,王峰拿起衣服要扔掉,林月不让,两人就厮把起来。
 
  这时,林月的婆婆闻讯赶来,王峰松开了手,林月拿起一个小铁锹欲砸王峰,王峰反手握住妻子的拿铁锹的手把妻子压在炕上,把铁锹夺下后,因为妻子一直反抗,就用力用胳膊压住妻子脖子,这样压了十几分钟,林月听到自己腰部响了一声,就喊:“腰断了!”王峰松开妻子,林月又给自己的三婆婆打电话,两人又互相对骂起来,王峰又上炕与妻子撕扯了起来,直到林月嘴出血、牙齿脱落,王峰才住手。
 
  经检查,林月除了牙齿掉了一颗构成轻微伤,胸11、12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损伤属轻伤一级。林月报案后,王峰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本来这个案件属于家庭纠纷,孩子还小,不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法院都尽最大努力积极进行调解,希望这个家庭不要破碎。没想到王峰虽然主动投案,却不愿意向妻子道歉取得谅解,甚至在法庭上当妻子伤心流泪时,仍然对妻子恶语相向,没有认错悔改的态度。最终,王峰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巨大代价,不仅获刑入狱,工作也丢了,婚姻也破裂了。最痛心的是他们的父母,刚刚抱上孙子即将享受天伦之乐,却遭受子女婚姻破碎的打击;最可怜的是他们的孩子,尚在襁褓之中,就面临父母反目成仇的悲剧。
 
  检察官提醒:家庭是讲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婚姻不是儿戏,婚姻中的男女第一件事就是要学会相互包容,孝敬父母,要相互容忍对方的不足,更要学会感恩父母,明白父母养育自己的不易,不要让偏激、狭隘毁掉自己的人生,不要给自己的父母、孩子带来不该承受的伤害。(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