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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市检察机关强基固本提升公益诉讼质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凯忠 张玲)从山东省聊城市检察院获悉,2018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10件,同比增长28%;提起公益诉讼12件……“水城”民行人以绚丽的“检察蓝”点亮了“水城”的碧空。这是继其2017年该市检察机关圆满完成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再次交出的一份优异答卷。
 
  撑好公益诉讼“保护伞”
 
  2018年11月16日,一份由聊城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公布,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彭楼灌渠是聊城市重大水利工程,是惠及山东省莘县、冠县、临清市及河南省范县的重要水利资源,已列入“山东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聊城“十大重点扶贫工作”。2018年,莘县检察院发现,当地群众长期从彭楼灌渠两岸非法取土,生态环境和堤坝安全遭到严重破坏,公共利益一直处于被侵害状态。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利用无人机进行调查取证,并组织多个部门进行综合研判、责任主体分析、研究措施方案,最后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县委书记在听取汇报后作出批示。随后,该院召集县主管部门、彭楼灌渠流经的王奉、张鲁等10个乡镇主要负责人及各派出所所长召开生态保护诉前会议,共同分析、解决彭楼灌区两岸保护区内非法取土行为治理与生态环境恢复问题。
 
  截至目前,临清市、莘县、阳谷县等地也相继出台了《意见》。自此,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在聊城市检察机关已成趋势,也为做大做强做优公益诉讼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用好公益诉讼“杀手锏”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是公益诉讼工作的一把“杀手锏”。
 
  今年年初,东昌府区检察院发现,当地相关部门对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存在不到位的情形。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根据法律规定,该院于1月31日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公开送达。责任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表示将及时和有关部门结合,把检察建议落实好。
 
  2018年以来,聊城市检察机关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5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97件,回复率达到93%。相关行政机关均按照检察建议内容进行了整改,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临清市检察院聚集医疗污水非法排放问题,经诉前程序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请求,经政府支持,临清市辖区全部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并运行了医疗污水处理设置。其间,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聊城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文件,专项部署加强医疗污水处理,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2018年6月,该案入选全国、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典型案例,最高检、省检察院在世界环境日当天发布。
 
  筑好公益诉讼“防护网”
 
  2018年,在“两节”到来之际,高唐县检察院、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辖区内16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深入调查,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在当地织起了一张维护食品安全的“防护网”。
 
  说白了,这张“防护网”就是聊城市检察机关强化公益诉讼联动机制的一个形象表述。据聊城市检察院民行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聊城市检察机关为优化公益诉讼监督环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等多个单位的职能优势,形成了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的监督合力。2018年9月,市委政法委印发了由政法委、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2018年10月,东昌府区检察院发出的针对“小饭桌”食品安全问题的检察建议引发了当地食药监部门与教育部门的重视,随后两家单位联合对全区636家小饭桌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该做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
 
  “要立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公益诉讼工作,为‘水城’的百姓提供更优异的检察产品。”聊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