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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生态环境平阴分局:“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马向华)近日,山东省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四个工地、装卸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正在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大量可见黑烟,根据《济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33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施工方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处以罚款200元。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以压燃式、点燃式发动机和新能源为动力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常见的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叉车均在其列。在移动源污染中,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是主要组成部分。据测算,1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量相当于60辆国四标准的大货车排放量。

  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对环境的影响,平阴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施工工地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县在建施工工地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挖掘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情况。同时,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流动性强,不便取证的情况,平阴分局多科室联动,提前谋划,探讨制作了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违法行为取证流程,从如何收集现场冒黑烟照片、视频证据,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发都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违法事实清楚,取证程序合法,证据确凿。

  此外,平阴分局还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工作,以全县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进行摸底调查,截至目前已采集2887台、环保号码生成2732台、喷绘2592台。

  下一步,平阴分局将进一步强化局内科室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使用尾气排放超标、冒黑烟、拒绝整改等违法行为,形成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治理的高压态势,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治理工作、改善空气质量提供有效保障。(山东省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