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晓雷 张艺)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强制执行、善意执行,多措并举,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刘某,其前妻王某在离婚后得到所得房屋的同时将刘某依法取得的6.7亩承包地的相关手续一并交给买受人陈某,陈某交付对价款后耕种、使用该承包地至本案执结前。刘某遂向江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返还承包地相关手续及使用权,江源区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该诉求,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中,陈某抵触情绪较大,执行法官多次去陈某家中寻找陈某,其家人称其不在家,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的开展。后经法院调查,陈某在白山市江源区大石人镇某养牛场上班,执行法官便去其单位查找陈某,陈某发现执行法官后藏匿起来,后经其单位经理协助才找到陈某,执行法官向其送达文书后,其拒不配合执行,并扬言要上访,其间申请人多次来到法院催促执行,情绪激动。
多次与刘某沟通无果,江源区人民法院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为由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冻结期银行账户,办案法官联合村干部及单位领导联合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及不履行判决的后果。最终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履行了相应的法律义务,一场纠纷也得到了妥善解决。
近年来,江源区人民法院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着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措并举,靶向攻坚,力求扩大执行战果,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