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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普法宣传 守护绿水青山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武小雅)为进一步加大林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维护林区自然生态平衡,增强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观念,引导林区群众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实现可持续发展,近日,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联合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敦化森林公安局、黄泥河森林公安局、大石头森林公安局、敦化林业局、黄泥河林业局、大石头林业局以多种形式开展了为期3天的“敦化林区‘绿色守卫2021’森林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活动。
 
  4月14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忠霞,综合审判庭庭长李国华带领全体刑事审判团队与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敦化森林公安局、敦化林业局共同举办了开幕仪式。
 
  随后,全体刑事审判团队干警驱车前往大蒲柴河镇,在当地人流最密集的市集上,干警现场分发了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袋,内置宣传彩页,并在主要街道设立宣传展板,希望辖区群众能自觉保护动植物,提高大家保护动植物的意识。
 
  当日最后一站来到小蒲柴河村,为村民分发了宣传资料,提醒辖区群众重视动植物保护,增强法律意识,不随意猎杀野生动物和采伐珍贵树木。
 
  4月15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全体刑事审判团队干警前往黄泥河镇,联合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黄泥河森林公安局、黄泥河林业局举办了“敦化林区‘绿色守卫2021’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月”开幕仪式。
 
  随后,干警们来到了敦化市额穆镇,在当地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普法宣传活动,干警现场分发了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袋,并设立宣传展板,通过此次活动向群众发出倡议:希望大家保护野生动植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引导人们关爱自然,关爱野生动植物,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
 
  最后,干警们来到黄泥河金沟木材检查站,向站内职工发放宣传彩页,呼吁职工群众,做到护绿兴林,不随意破坏野生植物;关爱动物,不随意猎杀野生动物,让林区的天更蓝、水更绿、树更美、动物更多。
 
  4月16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全体刑事审判团队干警前往黄泥河镇,联合敦化林区人民检察院、大石头森林公安局、大石头林业局举办了开幕仪式,并设立了宣传展板,为过往群众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告知群众保护动植物的重要性。
 
  随后,全体刑事审判团队干警驱车前往二道河子村、三道河子村等地,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在公告栏张贴海报和广播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宣传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给大家讲解捕杀野生动物、乱砍乱伐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引导辖区群众保护动植物,维护生态安全。
 
  在三道河子村党群服务中心,干警们围绕野生动植物常识,常见受保护动植物种类、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了法律宣讲,并在现场解答了群众法律疑问,现场群众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年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在生态资源司法保护上下足功夫,组织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宣传活动,不断完善和创新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机制,加强生态资源的司法保护,为维护林区生态资源提供有力的生态司法保护保障。
 
  现辖区森林资源丰富,动植物种类繁多,其中有: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虎、豹、中华秋沙鸭、原麝等;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猫头鹰、花尾榛鸡(飞龙、树鸡)、鸳鸯、马鹿、大天鹅等;
 
  省级保护野生动物:野猪、狍子、野兔等。
 
  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赤柏松)、长白松(美人松);
 
  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黄菠萝、红松、水曲柳、紫椴、朝鲜崖柏等。
 
  下一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广泛开展新一轮绿美吉林行动,让吉林更绿更美生态更好更优。
 
  野生动植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最为宝贵的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关系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是林区法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重要内容,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再次呼吁大家应自觉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