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山东法治传媒!
首页收藏
联系我们
主页
观点
检察
访谈
公安
高层
法院
党建
交通
社会
维权
民生
财经
环保
卫生
教育
新闻
济南
青岛
淄博
烟台
泰安
潍坊
莱芜
聊城
德州
日照
临沂
菏泽
枣庄
滨州
东营
威海
威海
今日特推:
施志权:法槌未落,心结已解
搜索:
您的位置
:
主页
>
观点
> » 正文
不予提前移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有哪些?
2024-10-30 09:19
浏览: 次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对特别严重的欠薪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不予提前移出的情形:
一是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期限内再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
二是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正在刑事诉讼期间或者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是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符合上面其中一条情形,不得提前移出。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李开娣 侯胜楠)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上一篇:
山东济宁:实现数字化建设,离不开创新发展
下一篇:
境外社保免缴证明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相关文章列表:
施志权:法槌未落,心结已解
杨智渊:以就业服务“小窗口”,做正风肃纪“
胡雪扬:以反腐利剑护航“十五五”开局
胡代林:放下“官架子” 树好“官样子”
樊立新:2026年宣传风向标是什么?
胡小苇:倾听“原味”民声 让决策直抵民心
胡代林:以网为桥 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
胡代林:以文化之力铸复兴之基,谱强国新篇
热点信息
黄珍:做新时代下的新青年
黄萍:永葆初心、牢记使命 争做新时代优秀的组工
邵晶:从党史学习中汲取奋进力量
吴强忠:党建引领人民调解·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黄勇:振兴乡村 留住乡愁
浅议:当前人民调解工作现状、存在问题提出相应
徐兵:媒体融合背景下广播电视全媒体人才培养的
陶兴丽:“智慧广电”人才队伍建设浅谈
杜玉朝:感悟新年贺词中的人民至上
陆丽:夯实党员权利保障基础 激发干事创业动力
推荐文章
王斌:用好“加减法”让节日反腐扬帆起航
最新信息
施志权:法槌未落,心结已解
杨智渊:以就业服务“小窗口”,做正风肃纪“大
胡雪扬:以反腐利剑护航“十五五”开局
胡代林:放下“官架子” 树好“官样子”
樊立新:2026年宣传风向标是什么?
胡小苇:倾听“原味”民声 让决策直抵民心
胡代林:以网为桥 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
胡代林:以文化之力铸复兴之基,谱强国新篇
胡小苇:踩准群众需求点 干好基层工作面
朱玉富:乡愁是背包里的一禺行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