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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艳: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这篇大文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人民调解工作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它是一项长期、系统、繁杂的工作,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道阻虽且长,但行则定将至。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这篇大文章需在砥砺中前行,在奋勇中向上。
 
  砥砺担当作为,须强化党建引领,彰显新当担。党员干部率先扛起调解工作这面大旗,强化发挥党员干部“领头羊”的作用。成立党员干部调解中心,人大代表党员干部兼职人民调解员委员会等基层党员调解组织。党员干部调解员们腑身基层,走进农民,把那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放在了心上,确保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将群众吸附在当地。在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这篇大文章中,调解员们秉持“舍我其谁挑重担,为观奇景上高山”的担当。
 
  砥砺担当作为,须统一思想,凝聚新共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以“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群众幸福感”为工作重心。坚定“群众之事无小事”的信念追求。群众们心明眼亮,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既需要“入身”更需要“走心”,不能有半点“等、靠、要”的思想,不能有半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念头。在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这篇大文章中,调解员们树立“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新认识。
 
  砥砺担当作为,须激流勇进,展现新作为。调解工作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应崇尚“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实干精神,杜绝“和稀泥”式的做法,坚决摒弃调解工作中的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问题,登记造册,确定调解时限,创新调解方法,简化调解流程,提高调解效率,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避免百姓诉求“石沉大海”。 在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这篇大文章中,调解员们恪守“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奉献精神。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人民调解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之中, 法调共建,法调共融。在新时代下,人民调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新时代人民调解的号角伴随着法治的春风已吹响,我们期待新时代的人民调解工作在不久的将来迎来自己的“黄金时代”。(作者: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向城司法所 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