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何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特殊办理规则的重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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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让孩子像花一样绽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儿童是城市的花朵,是祖国的希望,但是儿童被虐待的事情不时地发生在我们身边,今天我们不得不聊一个沉重的话题——儿童性侵害。
 
  看过电影《素媛》的人,想起凶手的残忍恐怖,至今仍然背脊发凉。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中国虽然没有赵斗淳,但是像他这样的以儿童为目标,对儿童实施性侵的恶魔,却一样存在。而每一个被伤害的孩子,即使身体的伤可以治愈,心理的伤却难以消除。
 
  因儿童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容易遭受犯罪特别是性侵害。性侵害儿童刑事案件呈快速上升趋势,暴露出如“性教育”缺失、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存在不足及家长的监护看管疏忽等问题,及需引起重视。
 
  儿童性侵害案多发原因:
 
  1.被告人自身法律道德意识不强,思想龌龊,品行不端,不能妥善处理自身性冲动。此类被告人案发后通常对违法犯罪行为心存侥幸,不思悔改,错误认为自身行为属于对“女朋友”、熟人子女、低齡女童等受害人的疼爱。
 
  2.受害者的父母或同住亲属平时疏于对女童人身安全保护、性侵害防范意识的培养以及性教育的合理引导,部分受害女童案发后因害怕、害羞等原因没有及时告知监护人或同住长辈。由于缺乏性教育,部分低龄儿童未能意识到嫌疑人的行为是在严重侵犯自己的权益。瞒案不报也导致孩子多次受害。
 
  3.少数教育从业者自身没有时刻谨守法律、道德界限,对师生关系与师生行为规范存在认识错误,行为越界;部分教育、培训机构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工队伍管理不到位,对学生法治教育、性侵害预防教育缺位;同时,因目前尚未有完善的教育机构及其从业者限制制度与规范,导致个别教育从业者心存侥幸,甚至在得手后更加肆无忌惮、得寸进尺。
 
  防范性骚扰和性侵害,最重要的,其实是父母的信任、爱与支持,让孩子知道不管遇到何种情况,犯下何种错误,都可以向父母倾述和求助。父母不会看低他、责备他,而是会尽可能地支持她保护她,孩子才会愿意并敢于及时和父母分享,及时察觉安全隐患,把安全风险和伤害可能降到最低。另外,多与孩子沟通,多关注孩子的情绪和行为变化。
 
  孩子真正的安全防护墙依然是父母。毕竟,孩子年幼,能力有限,在真正的危险面前,孩子的力量太微不足道。
 
  我们不能将安全的希望放在孩子的自我防护上!每一位家长,都需要更加注重对孩子的保护。意识上提高警惕,细节上多加注意,尽可能打造出完善的、多方位的、不留漏洞的安全防护体系。
 
  不给犯罪分子留一丝可乘之机,我们才能避免孩子成为下一个“素媛”,空留一生悔恨!(作者: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 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