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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运涛:公安工作千变万化在于抓基层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事实证明,没有深厚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万丈高楼平地起。如果把整个公安工作比作一座雄伟大厦,那么,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就犹如大厦的地基,地基的深度决定着大厦的高度。因此,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实现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必须扎扎实实地抓基层、打基础,这是公安机关实现其职能的前提条件,是建设小康社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现实要求。
 
  当前,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人财物流动空前加快,基层工作更是千变万化,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从全局的战略高度,从实现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各项基层基础工作的目标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将基层基础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落实各科、所、队领导抓好基础工作的责任,既要有长远规划,又要有近期目标;既要有综合系统的安排,又要有单项工作措施;既要加大硬件投入,又要强化软件建设,努力为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不断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服务现实斗争的实效。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机关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好各项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公安机关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必然要求,是公安机关提升能力和水平、推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公安工作千头万绪,但抓好基层基础建设一刻都不能缺位。只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才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作用,才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群众意识,依靠群众力量,服务群众利益。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必须放下架子,摒弃特权思想,不以管人者自居,自觉深入群众,和人民群众交朋友,倾听群众的愿望和呼声,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在基层基础工作实践中,要注意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协助公安机关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保护奖励机制。在深化服务措施方面,要不断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基层基础工作是否落实的重要检验标准。
 
  毋庸置疑,当前基层公安机关还普遍存在警力不足和装备滞后的现象,有的还比较突出。“大机关,小基层”的状况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再加上装备缺乏,办案经费无保障,很难应付复杂的基层工作局面。这些问题,既在客观上制约了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又不同程度地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为保证基层公安机关能够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各级公安机关应精简机关,压缩科室人员,把警力充实到一线,并要多方筹措资金,实行政策倾斜,确保一线单位的办案经费、警用装备落实到位,确保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现实斗争服务。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把精力、注意力更多地投向基层,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地投入到基层,进一步完善“劲往基层使、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体制机制,真正筑牢基层基础。打牢根基好登高,真正把基层基础建设抓好,公安机关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就会获得更大的提升,就会进一步开创出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作者:山东省山东省莒南县交警大队孙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