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用“心”办案 用“情”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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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军:农民私自流转土地应当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前几天,在农村走访了解情况时从群众口中得知:附近村的几户农民与外人私自流转了土地种植苗木,没想到今年苗木价格低迷,场主竟扔下承包的苗木地跑了。让流转土地的农民叫天天不灵叫地地无声,竟吃了哑巴亏,一年到头没见到一分钱的效益。为此,提醒农民朋友私自流转土地应当心。
 
  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进一步改革,土地流转办起了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土地得到了发挥和利用,场主和户主双方获利。但也有许多农民不了解土地政策,个别人不按程序操作,私下哄骗农民流转土地,不仅把流转土地的市场搞乱,而且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了解,这些场主多数是找亲戚牵线,私自商量给点好处户主就答应流转土地,即没有土地流转合同也没有村委、镇经管站鉴证。最后,等到事情发生了再找有关部门就无法追责,所以奉劝农民流转土地要当心,不应私自流转土地。
 
  那么农民该如何流转土地?一是双方自愿写出流转土地申请,内容翔实。二是审核登记,经村把关报镇备案。三是商定流转土地价格后,公布信息。四是双方签订流转土地合同,乡镇经管站鉴证归档。只有这样履行好手续,监管部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民就不会上当受骗。(作者:郯城县马头镇党委 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