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颉)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公安分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形式,组建“口镇大妈”人民调解团队,覆盖街道66个行政村。截至目前,“口镇大妈”人民调解员共参与化解纠纷类非警务警情18起,参与化解信访积案2起,摸排隐形矛盾纠纷17起;辐射带动全区各镇街接盘化解纠纷类非警务警情318起,化解率达68%,真正发挥了人民调解“稳定器”的基础性作用。
莱芜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纠纷类非警务警情分流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线上+线下”同步流转的方式,推动“110”警情中因征地拆迁、婚恋家庭、医疗卫生等29类纠纷引发的非警务警情分流至镇街“一站式”矛调中心,由相关职能部门、行专调解组织、驻村律师、人民调解团队等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立各镇街纠纷类非警务警情分流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政法副书记任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按需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口镇街道率先出台《“口镇大妈”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细则》,为人民调解员购买“人身伤害保险”,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精选工作热情、品行端正,具备调解工作能力的人员加入“口镇大妈”人民调解团队,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调解上级交办和自主摸排的矛盾纠纷。建立街道“一站式”矛调中心牵头,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信访办等职能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联调联处工作机制,对人民调解员无法解决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上提一级”,由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包案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在“口镇大妈”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带动下,66个村居的“口镇大妈”人民调解员立足辖区实际,走进田间地头、工厂企业,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前期,莱芜区陶北村“口镇大妈”陶春霞主导调解了一起小微企业员工李某非正常死亡案件;北街村“口镇大妈”李爱芝参与化解了信访人杨某某与邻居朱某某的邻里纠纷,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消除信访隐患。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具体实践中总结出了“抱团调解”“旁敲侧击”“各个击破”等实用性很强的调解方法,既在实际工作中达到定纷止息的效果,也在理论上丰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
为进一步扩大“口镇大妈”人民调解团队品牌效应,目前,莱芜区公安分局正会同口镇街道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做好“五个结合”(即:与纠纷类非警务警情、涉法涉诉、12345热线线索、初信初访、舆情信息相结合)同时,以“口镇大妈”调解团队为引领,带动辖区和庄镇“和为贵”、寨里镇“云长调解团队”等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让人民调解工作在莱芜这片热土上真正起到解民忧、暖民心的作用。(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