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臧鹏)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社会主义法制是人民权益的重要保障。2019年以来,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围绕社会治理、安全稳定,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稳妥执法,先后打击处理涉诉期间违法犯罪嫌疑人15人,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行政拘留4人,训诫6人,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充分体现了峡山区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彰显了公安机关对此类活动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打击的决心,有效维护了正常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 从严从快处置
自2017年以来,潍坊峡山区王家庄街道赵戈村村民于某,不听从街道、社区干部劝阻,累计45次到省进京滋事,并在北京中南海等周边非法滞留,先后被北京市公安局相关派出所训诫2次,后因寻衅滋事被峡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其不思悔改,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被上网追逃并抓获,2019年1月,经检察院起诉,于某被坊子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在处置该类违法犯罪行为时,辖区公安机关与检察院、法院等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在严格依法依规前提下,依法从严从快处置相关违法犯罪人员,保持了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打击过程中,公安机关也同时做好甄别工作,倡导依法解决合理合法诉求。对合理合法的诉求,及时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督促将办理结果答复诉求人,做好化解矛盾工作。
协作配合 突出司法联动
在依法打击的前提下,辖区公安机关还综合考虑诉求申请人及相关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性、起因、手段、造成的社会危害等因素,确保作出的处罚决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一方面健全协作配合机制。与政法委、法院、司法、信访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联防联处。对可能发生在诉求化解工作中的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信息互通、准确掌握、科学分析,扎实做好预防和处理应急预案,有力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有效形成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良好局面。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主动联系检察院、法院等单位部门,强化对公安系统的监督和指导,对查处涉诉违法犯罪案件事无巨细,确保涉访案件处置工作做到理据充分、反应迅速、应对及时、措施得当。对于涉访刑事犯罪案件,及时依法履行相关职能,切实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司法处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法治教育 引导合法维权
近年来,区公安分局通过网络等媒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向涉诉群众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法律法规普及教育,让公众进一步了解非正常诉求解决中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教育信访群众在维护权益、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遵守法律,履行公民应尽义务。同时,借助微信平台,制作法制宣传专题报道,使群众了解法律法规,自觉依法依规上访行为。此外,对重点人员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自觉抵制诉求解决期间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