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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人大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实施条例执法检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9月1日至9日,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实施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金峰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走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文旅消费市场、直播电商产业基地、职业院校、养老服务机构、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实地察看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普及、消费者各项法定权利保障、经营者法定义务落实等情况,详细了解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完善、商品服务抽检、消费风险预警提示、预付式消费和养老消费等重点业态经营行为监管工作,听取基层部门、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民生福祉,关乎全市消费市场提质增效。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实施条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紧盯市场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全力打造安全、公平、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执法检查组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市场监管机制,紧盯重点消费领域、新兴消费业态,持续加大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乱象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健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公益维权作用,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要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精准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坚守诚信底线,以优质消费环境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杨光忠、巩宪群、黄贵利、孙常建、袁长奎、朱玉明分别带领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副市长杨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丁林桥参加活动。(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