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法制传媒网:(乔琨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8月31日至9月3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随莲带领执法检查组,赴淄博、潍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王英龙、孙梽文,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文旅厅有关同志参加。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两市部分文博场所、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文旅消费点位等,详细了解旅游法贯彻落实情况,征求进一步推进法律贯彻实施、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
王随莲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法律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旅游业发展法治化水平。要认真履行政府及部门法定责任,加强规划引领、统一协调推进,深化“旅游+”多业态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旅游业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真正打造成为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
同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罗公利带队在青岛、日照开展执法检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