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7—2031年立法规划
和2027年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27—2031年立法规划和2027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根据《临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临沂市人大常委会2027—2031年立法规划和2027年地方立法计划的建议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建议项目的提出主体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的范围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突出我市改革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临沂实际,体现临沂特色,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征集推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助力我市“建设省区域副中心、加快迈向万亿城市”的立法项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法治供给,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立法项目;聚焦民生领域急难愁盼,用“小切口”“小快灵”方式提供有效制度供给的立法项目。此外,还可以围绕现行有效法规的修改、修订、废止提出立法建议,相关法规内容可查阅临沂人大网(http://lyrenda.gov.cn)。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和立法范围。
三、立法建议项目的要求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草案文本或有关资料。
单位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应当在提出前对立法建议项目自行组织论证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论证,充分征求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四、立法建议项目的提出方式和截止时间
立法建议项目的征集时间截至2026年9月30日。建议人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寄送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临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1036室)
电子邮箱:srdfzgw@ly.shandong.cn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