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玉)6月29日,山东省泰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淑玲、戴冰、蒋永斌、李华民、郝燕,秘书长葛宝文参加会议。副市长张建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晋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锡友、市政协副主席朱丽列席会议。戴冰、郝燕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主任会议关于《〈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泰安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民族村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免去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听取了拟任职人员发言。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草案表决稿)、《泰安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民族村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 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和监督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期间,召开联组会议,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室、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