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区机关七号楼小礼堂举行。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洋、副主任吉红军先后主持了会议,副主任王庆胜、韩川德、魏可爱和委员们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朱旺棠,区法院院长刘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洪斌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李沧区2025年及“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表决了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区政府《关于李沧区低效片区开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区政府《关于李沧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区法院院长刘江同志作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局长刘家平同志作关于李沧区2025年及“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丁小林同志作对区政府《关于李沧区低效片区开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焦明杰同志作对区政府《关于李沧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