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4月8日至10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随莲带队赴烟台市,就《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马越男,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沈晓勇,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是《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康复保障政策落地、残疾预防工作开展、监管责任履行及违法违规问题处理等方面,其中,监管责任与违法处理主要聚焦拖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期间,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新正元儿童康复医院、烟台市妇幼保健院、山东医药大学特殊教育与康复学院,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建议。
王随莲对烟台市积极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清欠工作给予肯定。她强调,要对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厘清权责清单,坚持依法行政,将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精准送到群众身边。要持续完善“一盘棋”工作格局,理顺部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要营造扶残助残浓厚氛围,让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来源:山东省残联康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