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玉)3月11日,山东省泰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远军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淑玲、戴冰、蒋永斌、李华民、郝燕,秘书长葛宝文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和日程,定于3月18日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期1天。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是传达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二是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监司委关于《全市“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三是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环资委关于《2025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四是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5年度述职述法评议;五是对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六是表决人事任免事项;七是其他事项。
会议研究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材料、关于组织开展述职述法评议的建议方案;听取了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意见。会议还书面印发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赴嘉兴、扬州学习考察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各专委会及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