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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为民立法结硕果 初心不改谱新篇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为民立法结硕果 初心不改谱新篇
    ——山东省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十年综述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慧方)2015年8月,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菏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到今年已是第十个年头。这十年,是全面依法治国思想领航的十年,是法治中国谋篇布局的十年,是法治建设成就辉煌的十年。
 
    十年来,菏泽立法从最初的探索、模仿,逐步发展到总结实践经验、固化已有成果,再向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发挥引领推动作用转变。累计制定21部具有基础性、支撑性,具有开创意义、示范作用的法规,其中多部属于全省、全国首创,持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加强生态立法走稳绿色发展之路
 
    守护绿水青山,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市人大常委会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立法持续跟进,筑牢“绿色长城”。
 
    保护一片蓝天。菏泽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极易受到区域性污染传输的影响。市人大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首部实体性法规剑指大气污染,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遵循上位法精神的基础上,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以法治利器严惩环境违法,还百姓蓝天白云。
 
    呵护一泓碧水。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实行“一河一策”,分流域制定水质保障方案,构建水环境治理体系,巩固饮用水水源保护成效,在黄河入鲁“起点站”写下“绿色诗篇”。
 
    守护一方净土。打响市级“净土”立法“破冰”之战,制定全国首部市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门性法规,坚持保护优先,强化源头防控,扛牢农业大市责任,守好“齐鲁粮仓”。
 
    一系列法规“拳拳到肉”,一项项措施“寸寸入骨”,打出“水陆空”三位一体治污重拳,为菏泽绿水青山搭建专属“保护伞”。
 
    蓝天绿水从“菏”来。近年来,菏泽多项生态环境指标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蓝天常驻、绿水长流、空气常新,已成为市民触手可及的幸福。
 
    聚焦民生立法奏响幸福生活乐章
 
    念“民之所忧”,行“民之所盼”。市人大常委会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聚焦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规之中。
 
    保障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和城市供水的正常运行,制定城市供水条例,逐步建立“同网、同价、同质、直供到户”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坚守不让百姓挨冻的民生“硬指标”,制定供热条例,强化政府、企业责任,明确低于18℃退还供热费,把立法温度送进千家万户。推动物业服务质量向高品质、多样化发展,修订物业条例,遵循党委领导、落实属地管理,明确业委会地位,实行透明服务,通过制度设计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百米”。
 
    要提升城市“面子”,更要做实城市“里子”,每一部立法都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直击城市当下发展痛点、难点和堵点。制定地下管线条例,守护城市“地下生命线”,预防化解“看不见”的城市风险。制定全省首部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制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从顶层设计上优化运行机制,把“主动治理”确定为基本原则,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到办好“一类事”延伸拓展。制定优化营商条例,推动“归雁兴菏”人才回引、“三亮”专题行动等6项创新机制入法,实现了“地方经验”向“制度规范”的转化。
 
    突出特色立法擦亮法治菏泽名片
 
    有特色始终是衡量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准,也是检验地方立法能力水平的试金石。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发展大局,制定了一批体现时代要求、反映菏泽特色的“促进型法规”,将一张张“城市名片”变成“法治名片”。
 
    促进型立法,促的是城市建设焕新提质。先行先试,制定全国首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系统构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制度体系,俯下身子,从“一米视角”看城市,以法之名,守护儿童茁壮成长与欢声笑语。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验举措清单》,菏泽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立法这一创新做法纳入其中,“菏泽模式”上升为“全国样板”。促进型立法,促的是产业发展向上向优。正视短板,制定旅游促进条例,推动产业融合、提升城市形象、丰富产品供给。用法治之光,照亮文旅后进生的逆袭之路,助力菏泽跃居今年“五一”热度涨势最快的小众城市前十。正在审议中的牡丹产业促进条例,聚焦菏泽特有的资源禀赋,夯实人才支撑、强化科技赋能、加大资金支持、优化用地保障,用一朵花撬动百亿产业链,解锁“花样经济”密码。
 
    十年立法常回首,步履铿锵再出发。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回头看”,对实施满1年的20部地方性法规开展全面“体检”,切实做好立法的“后半篇文章”,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山河锦绣,华章日新。时间的长河奔涌向前,奋斗的步伐永不停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市人大常委会将牢记立法为民初心,继续以良法促发展、以善治保民生,为法治菏泽建设贡献更多人大智慧。(山东省菏泽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