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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泰人大:备案审查小杠杆撬动监督大效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靖童)山东省新泰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备案审查向乡镇、街道延伸,激活基层法治建设“末梢神经”,以备案审查小杠杆撬动监督大效能。
 
    延伸触角覆盖基层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依法监督、助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每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工作要点和有关工作计划都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出台《新泰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做到规范性文件在哪里,备案审查就跟进到哪里。
 
    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市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先行先试、循序渐进”原则,选取1个街道、4个乡镇作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截至目前,21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全部接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网上报备审查;已梳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文件1538件,其中审查规范性文件33件,审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7件,建议乡镇政府自行废止1件、修改6件。
 
    以学赋能提质增效
 
    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是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点面结合,强化培训指导。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学习考察、经验交流、个案研讨等方式,在加强备案审查理论和实务研究上持续用力,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备案审查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需要相关单位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构建法工委和各专委会协同配合、分工负责、同步审查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专委会“专”的优势和法工委“统”的作用。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协调,强化问题询问反馈、资料共享等机制。
 
    拓宽渠道多点发力
 
    为进一步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将备案审查工作与常委会监督工作相结合。对已经完成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注重加强对其实际运行情况的监督,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监督活动,确保审查质量和效果。
 
    坚持备案审查工作与人大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家站主阵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提出意见和诉求,畅通民众诉求表达渠道,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
 
    坚持备案审查工作与法律咨询专家库建设相结合。积极借助外力,以首批聘任25名法律咨询专家为依托,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支撑。在乡镇、街道建立由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公职律师、法律实务专家等组成的备案审查专家组,有效解决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力量不足与备案审查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之间的矛盾。(山东省新泰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