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6月3日,山东省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在六五环境日到来之际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济南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洪伟通报2025年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全市法院立足黄河流域重要中心城市职能定位,践行“两山”理念,以专业化审判、跨部门协同共治为抓手,用司法手段全力保障济南“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生态更优美”。

2025年,全市法院严格落实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制度,全年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56件。在黄河生态保护工作中,法院严格遵照黄河保护法规定,重拳整治黄河“四乱”问题,依法严惩破坏黄河河道、水体的违法行为。市中法院在审理某建材公司行政处罚纠纷案中,通过实地勘察、多方调解,促成企业自行拆除黄河河道内构筑物、恢复河道原貌,相关行政部门协助企业另行选址经营,实现生态保护与企业发展双赢。全市聚焦水、森林、矿产、生物多样性等重点领域生态安全,全年审结非法采矿、污染环境、非法狩猎刑事案件59件,98名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罚金及生态修复赔偿金共计1019万余元。针对刘某等人违规利用渗坑排放带病原体养殖废弃物污染耕地案件,法院依法判处五名被告人刑罚,以司法惩戒守住耕地安全底线。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惩处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全年审结土地承包类案件457件。平阴法院在土地承包欠费纠纷中,结合案件实际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高效盘活土地资源,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济南法院持续推进环资审判改革创新,不断夯实专业化审判建设。全市推动环境资源法庭、黄河审判法庭实体化落地运行,优化“三合一”审理模式,打通刑事追责、民事索赔、行政监管衔接通道。司法修复机制落地见效,在槐荫法院鞠某某污染环境案件中,鉴于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案发后主动修复土壤防止污染扩散,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情况作为重要量刑依据,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生态修复优先的司法理念。依托品牌建设,济南法院打造“泉生态·法守护”总品牌,联动市中“事柿和美”、历城“鹊华山水”、平阴“玫香法盾”、长清“泉清法韵”特色品牌,其中长清法院品牌获评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优秀品牌。加强实务研究,积极探索新类型案件审理规则,积极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相关做法被省委政法委《今日政法》、省法院《山东法院简报》、市委《每日信息》转发。1个集体获得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表现突出集体,4个个人获得表现突出个人。
全市不断深化多方联动,凝聚生态保护共治合力。法院常态化对接检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健全案件会商、信息共享、同堂培训机制,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标准。在长清法院段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中,办案机关全链条打击涉矿犯罪,责令侵权主体承担山体修复责任,法院事后协调多部门开展验收监管,推动1200余亩受损山体完成生态修复。依托基层司法站点延伸服务触角,长清法院在黄河迁建新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就地化解安置、土地流转纠纷;章丘法院在三涧溪村设立乡村振兴法官工作站,布设巡回审判点,就近化解涉农生态纠纷。同时,法院紧抓“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村居开展环保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送法入企20余家,引导企业依法履行环保责任,倡导全社会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据悉,《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迎来新的发展契机,也面临新的更大挑战。下一步,济南全市法院将紧抓新法实施机遇,持续深耕环境资源审判主业,以高质量司法守护泉城碧水蓝天,护航黄河流域长久安澜。(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