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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经开区法院:法检联动,“一站式”化解欠薪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楠)近日,在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王某等10名农民工紧握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这起涉及20万余元劳务费的系列案件,在法检两院的高效联动下画上圆满句号,为农民工群体撑起了法治晴空。
 
    劳务完工遭欠薪,维权之路陷困境
 
    2024年年初,王某等十人经人介绍受雇于赵某,为某建筑公司承建的项目提供劳务。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赵某却以“公司经营困难”“建筑公司未拨付工程款”为由,拖欠十名农民工共计20多万元劳务费达半年之久。
 
    据了解,该项目由某建筑公司总承包后,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赵某所属公司。由于农民工群体普遍缺乏法律意识,未与用工方签订规范劳动合同,仅留存了考勤记录和口头约定,在维权时面临举证困难的窘境。
 
    法检联手开“绿灯”,支持起诉加速度
 
    了解到案情后,威海经开区法院立即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机制。针对农民工举证能力弱、诉讼材料不规范等问题,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他们整理考勤表、工资结算单等证据,并指导撰写起诉状。
 
    为强化维权力度,威海经开区法院主动对接区检察院,启动“支持起诉+司法审判”联动机制。检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之规定,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并协助固定赵某用工、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
 
    庭审释法明权责,多方联动护民生
 
    庭审中,赵某仍以“建筑公司未付款”为由拒绝支付工资,而建筑公司则辩称“未与农民工签订合同,不应承担责任”。承办法官当庭释明法律关系:“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建筑公司作为总包方,对分包单位用工情况负有监督管理义务,不能以未直接用工为由免除责任。”
 
    经过3次庭前调解、2次正式开庭,法院最终认定,赵某作为实际用工方,应承担直接付款责任;建筑公司因违法分包,需与赵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又多次约谈建筑公司负责人,从企业信誉、法律后果等角度耐心释法,促使其主动履行付款义务。
 
    司法温度暖民心,元解纷再升级
 
    这起系列案的高效处理,是威海经开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缩影。近年来,该院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构建了“诉前调解+支持起诉+速裁快审”全链条解纷模式,依法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
 
    “农民工背井离乡打拼不易,绝不能让他们流汗又流泪。”威海经开区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和法检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措施,让欠薪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以司法力度捍卫民生温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