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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心调解+当庭履行”,山东威海高区法院高效解“企”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没想到拖欠两年的货款,当天就解决了!法官的调解太给力了!”近日,拿到16万元货款的某环保公司负责人,对高区法院法官高效化解纠纷连连称赞。一起困扰双方两年多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不仅当庭付清欠款,更让两家企业冰释前嫌。
 
    2022年,主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的某环保公司向某科技公司供应一批价值20万元的设备,环保公司如约发货后,科技公司仍欠付货款20万元,无奈将科技公司告到了高区法院,并申请冻结了对方的银行账户。
 
    法官审查发现,这起案件法律关系很清晰,有设备供货合同及被告公司出具的付款说明,从中能够看出被告公司并非恶意拖欠,而是经营遇到了困难。
 
    若简单判决,则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后续执行也可能费时费力,不利于两家公司后续的发展合作。而且20万的标的额不算太大,有没有可能当场解决呢?
 
    “判决或许能定分,但未必能止争。”承办法官说道。
 
    于是,法官找到被告公司,先严肃告知其拒不付款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再从经营影响方面继续引导,“现在你公司的账户已被查封,会影响企业经营,而且案件如果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公司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对企业发展造成更加严重的影响。”
 
    “为20万元赔上企业信誉值得吗?”法官的这一问,让被告公司负责人沉默了许久,态度有所松动,但还是表示企业发展面临困难,实在是无力支付。
 
    看到被告公司的难处,法官转头又去做原告公司的工作,“大家做生意都不容易,现在经济环境压力也比较大,如果能通过调解,尽早拿到这笔钱,对你们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后续双方的合作是不是也更好?”
 
    “如果被告公司能想办法马上付一部分钱,剩下的保证按时付款,你们能不能少要点利息?”法官试着问。
 
    听到法官的提议,原告公司想了想,也松了口,“如果他们能够当庭支付一部分货款,剩余的能保证按时付款,我们可以放弃利息。”
 
    调解工作出现转机,法官趁热打铁,“你们双方合作多年,对被告公司目前的困难处境也很清楚,即便你们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被告也当庭支付了部分货款,我们谁也不能保证剩余部分货款能够按期支付。诉讼拖下去对你们哪一方企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双方现在都有困难,大家也要互相理解、各退一步,能不能就货款的支付一次性达成和解、一次性支付?早点了结了纠纷,企业也可以安心经营,没有必要为诉讼所累。”
 
    原告公司认真思索片刻后表示,“如果他们今天能当场付16万元,我们马上撤诉,双方之间的纠纷两清”。
 
    法官将原告的调解意见反馈给被告后,被告很感激对方愿意让步,也急于从诉讼中脱身,想方设法筹借到16万元当庭支付。原告也十分痛快,当庭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在当天下午就解除了对被告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司法的价值,不仅在于裁决是非,更在于修复破裂的社会关系,激活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下一步,高区法院将继续锚定“案结事了人和”,抓好诉中履行环节,积极探索涉企纠纷高效化解机制,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法院力量。(山东威海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