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韩梦洁 赵飞燕)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邀请青岛榉园学校一年级的师生们走进中山路法庭,共赴一场“法治之约”。
当天,在法院干警的引导下,学生们依次参观了市南法院中山路法庭“百年金融、百年司法”文化阵地、E调解工作室、互联网法庭及金E审智慧舱等场所。在第一审判庭,法院干警向学生们介绍了法庭的布局设置及审判流程,并详细介绍了法徽、法槌、法袍的由来和象征意义等,帮助学生们了解法院的基本职能。在体验环节,学生们穿上法袍,轮流坐上审判席,敲响法槌,亲身体验“小法官”角色,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庄严与神圣。
随后,学生们一同观看了“防欺凌”主题儿童安全教育短片,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法院干警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及应对方法,教育引导学生们在遇到欺凌时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院干警还为学生们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引导学生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原来法院是做这些工作的,今天终于知道了!”榉园学校一年级学生齐昱华激动地分享道,“通过法庭参观,我学到了好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以后我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此次活动通过‘参观+体验+普法’的创新形式,不仅加深了学生们对法院工作的认知,更在学生们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每年,我们都会组织学生们到法院和法庭进行参观学习,通过实地参观、模拟庭审和互动交流等方式,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生动的实践体验,让学生们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流程,‘沉浸式’感受法律的庄严与温度。”榉园学校马老师表示。
市南法院中山路法庭庭长黄健表示,近年来,市南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需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下一步,市南法院将不断加强与辖区学校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