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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两级法院联合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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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贾天​​​​)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4月16日四级法院邀请同级妇联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的要求,4月16日,山东菏泽市中院副院长顿文英带领中院民三庭、少审庭赴单县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市妇联、单县妇联及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全体人员首先前往单县南城办事处调解中心,依次参观了调解室、法律工作室、“五心”工作室等,听工作人员介绍调解中心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了解“无讼社区”工作建设成果,切身感受“湖西无讼”的文化品牌氛围。
 
  全体人员继续参观了单县法院党建主题公园、诉讼服务中心、“家和工作室”,并与工作人员深入交谈,详细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单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卫华介绍了“善法和万家”品牌内涵和主要内容。顿文英和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梅共同为“善法和万家”家事审判品牌揭牌。
 
  同时,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单县开发区实验小学部分师生40余人共同走进法院,沉浸式感受法院工作氛围。师生们参观了法院党建公园、羁押室、旁听案件并参与了法治讲座。上述活动教育引导同学们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达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会议指出,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儿童,关系家庭幸福安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市中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开展“菏”法护校,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组建“少审宣讲团”、妇女儿童健康义诊、法治宣传等活动,确保妇女儿童权益得到特殊优先保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家事纠纷化解的重要意义,必须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与妇联、乡镇(街道)的府院联动机制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双赢共赢多赢的理念,分发挥司法职能,将调解意识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温情化解家事纠纷,更好地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要做好品牌推广,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及时宣传单县家事审判改革的最新动态与成果,形成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家事审判品牌。
 
  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下一步菏泽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工作触角,创新解纷途径,与妇联、学校、社区等单位全方位携手合作,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山东菏泽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