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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参加“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3月9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联合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崂山区消保委在利群金鼎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暨公益检测和名优商品(服务)展示活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市场监管局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青岛中院干警通过现场讲解法律常识、提供法律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积极倡导健康理性消费理念,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与维权能力。针对消费者高度关注的“买到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热点问题,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以案释法提醒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取得良好效果。
 
  下一步,青岛中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