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五莲司法局户部司法所举办“三八”妇女节普法宣讲活动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禹城市司法局:修建影壁起风波 倾情调解化干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段小龙、丁峰、张风珍)禹城市莒镇某村村民李某和高某系前后邻居。多年来,两家虽然关系不很亲密,但也一直相安无事。李某因这两年家中连遭变故,便请来阴阳先生来家看风水。阴阳先生对李某说,其宅子不方,应该在门前砌一面南北向影壁墙,方能破解。2月24日,李某听信阴阳先生的话,请来瓦工修建影壁墙。邻居高某发现后,坚决不同意,由此双方发生争吵,互不相让,双方亲朋现场助阵,剑拔驽张,一场群体性械斗事件一触即发。时值元宵节,正在莒镇小龙调解工作室值班的专职段主任段小龙主任闻讯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解。段主任到达现场后,首先实地察看情况,原来两家门前有一条9米宽的南北向胡同,李某拟修建的影壁墙正位于胡同中间。看到现场,段主任心中大致有了数。
 
  因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且双方亲朋都在现场,为避免矛盾激化和升级,段主任随即将所有人员劝离现场。随后,段主任展开调解。先是向李某了解情况,李某告诉段主任,因为自己家中一直不顺,根据阴阳先生的意见在自家门前砌一面影壁墙,跟高某根本没关系,但高某却横竖阻挠,导致自己无法施工。紧接着,段主任听取高某的意见和看法。高某声称,因为李某在南,自已在北,并且胡同是其通行的唯一道路,李某修建影壁墙影响了其正常出行,他在胡同里修建影壁墙坚决不行。
 
  针对高某的冲动情绪,段主任告诫高某凡事讲法律。调解工作讲公道,不能一时冲动。经过劝解,高某对段主任意见点头认可。稳住了高某,段主任又来到李某家中,先是征求李某亲朋和瓦工的意见:你们看,在胡同中间砌一面墙,是否顺眼,出行是否方便?李某的亲朋和瓦工有的直言不顺眼,有的直摇头,有的碍于面子默不作声。见此情景,段主任把目光转向李某:我不懂风水,你自己好好想想,别人都看看不顺眼,这能叫好风水么?你砌一面不顺眼的墙,你家能顺风顺水么?再说,你要砌的墙在宅基地使用面积以外,胡同属公共通道,你有权在中间砌墙么?你砌了墙,自己出行方便吗?邻居出行方便吗?一连串的请问,让李某哑口无言。紧接着,段主任又趁热打铁,给李某讲解迷信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入情入理的讲解,让李某连连点头。
 
  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律知识讲解,李某终于认识到所谓的“风水”是迷信、不可信,公共通道任何人无权占用,邻里之间应该互相提供通行便利,当即取消了砌墙计划。做通了高某的工作,段主任又把双方叫到一起,高某明确表态不再修建影壁墙,双方握手言和,矛盾迎刃而解,从而有效避免了一场群体性械斗事件发生。
 
  在对本案的调解中,段主任有二个方面可圈可点:
 
  第一,面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械斗事件,避免矛盾激化和升级是第一位的。本案中,针对双方的激动情绪和双方亲朋都在现场的实际,段主任先将所有人员劝离现场,进而稳住对方当事人情绪,从而有效控制了局面,避免了事态扩大。
 
  第二,情理法并用,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本案说起来就是一个标准的相邻权纠纷,并不复杂,一看现场段主任就心中有数,但段主任不是把自己观点强加给当事人,而是深入细致、循循善诱地讲情、讲理、讲法,让当事人从内心里自然接受段主任意见,促成了案件的圆满解决。(山东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