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成立 郭斌慧)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社区矫正监管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抓紧抓实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努力开拓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新局面,为平安峄城建设筑牢法治保障。近三年来,峄城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64人,解除532人,社会调查527人次,截止目前在矫人数298人,其中缓刑287人,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
一、以规范流程强化社区矫正实效
峄城区司法局依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立足社区矫正安全观,制定《峄城区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专项整治方案》等七部文件,从日常报告、定位监管、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方面强化监管力度,规范日常管理,避免脱管、漏管等情况。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节假日期间的监管教育和安全教育,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日通过微信群位置共享、钉钉群位置发送等方式进行报到。各司法所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通讯联系持续24小时畅通,有任何情况及时报送区矫正指挥中心。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的审批管理,依法依规严格审批流程。落实心理矫治政策,提高教育质量,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风险评估、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矫正对象克服心理障碍。
二、以精准管理筑牢矫正工作防火墙
峄城区司法局落实精准举措,在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对矫正对象进行精确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一是电子围栏划界精准。根据行政管辖区域划分对七个镇街设定社区矫正电子围栏,精准定位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生活范围。二是电子监管对象精准。为首次报到的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定位手机卡,要求其24小时手机不关机、不停机、不欠费、人机不分离,为社区矫正提供技术支持。三是权利义务告知精准。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并签订《接收手机定位监管承诺书》,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四是巡查通报精准。不定时巡查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电子信息设备定位监管情况,对未开机、出界等巡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巡查通报中指出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五是违规处置处罚精准。对出现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训诫,经教育训诫仍不改正的,依法依规给予警告处分。
三、以信息技术助力矫正全方位监管
峄城区司法局深入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与“互联网+”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模式,打造“智慧矫正”新格局。充分发挥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的作用,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线上”和“线下”双轨运行。将全区矫正对象信息全部整合到内网系统中,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线上”进行信息化管理并主动记录,“线下”纸质档案持续跟进,实现“线上线下”双轨运行数据留痕。依靠智慧矫正平台建立社区矫正中心数据库,用于存储全部管理信息,实现数据可回溯。强化网络新型媒介管理方式的应用,对不服从管理的部分在矫人员,配备电子手环。2018年12月,峄城区司法局为擅自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佩戴电子手环,这是全市首例。七个司法所都在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之间建立了微信群或钉钉群,一方面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多重监管,更好地联系管理社区矫正对象,防止出现“最后一米”管理盲区,确保监管无死角、无漏洞;另一方面通过新型媒体更广泛、更新颖的宣传形式,定期为社区矫正对象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敦促社区矫正对象规范个人言行,三年来累计转发普法信息共计6000余条。通过平台及网络新型媒介管理方式的应用,实施重点管控、重点矫正、重点监督,从而有效预防脱管、漏管现象。
四、以协调联动构建矫正工作新格局
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共同建立社区矫正信息联动机制,增强信息互联互通、资源高效共享,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力度。建立社区矫正协作核查制度,司法局每月提供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指定专人进行信息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进行书面反馈。加强检、司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机制,优化衔接模式,提高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的效果。构建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充分发挥派驻警察的积极作用,广泛参与到社区矫正管理工中作,增强了社区矫正的威慑力,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强化与法院的程序衔接,及时查收法院送达的相关调查材料,通过实地走访及与居委会、邻居、家庭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判前社会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人缓刑适用情况,并依法对接有关社区矫正的法律手续。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形成以峄城区司法局为主导,有关部门助力的全面矫正格局,确保分工细致、高效协同、齐抓共管,实行全链条矫正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社区矫正安全隐患,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五、以督导检查夯实矫正工作质量
去年以来,峄城区司法局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按照工作要求,对标执法规范化,开展案件评查、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一系列整治活动,成立专项整治组并且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对七个镇(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导,对社区矫正卷宗进行检查。分三批次抽调业务骨干对全区随机选取的47份社区矫正卷宗和自2018年以来假释、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卷宗进行集中检查,对因工作疏忽造成的社区矫正对象信息方面的错误及时更正,对无法弥补的问题及时作出书面说明,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归档留存。针对相关责任人的过失和错误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峄城区司法局党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约谈,切实解决在案卷评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精心筹划开展社区矫正突出问题专项整改、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守牢安全线、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联合区检察院集中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督查10余次,以督查促监管,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对症下药,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质效,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六、以精准防控确保疫情期间矫正工作平稳有序
在疫情常态化管理期间,根据区疫情防控工作及上级部门要求,峄城区司法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区矫正工作,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疫情防控、矫正管理“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社区矫正不停歇。在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所长作为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形成以所长带头,矫正小组成员助力的全面防控链条,确保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实行全天候保障防控。严格按照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办公区域消杀工作,干警对来访人员实行测温、查看“三码”、建立台账等各项防控措施,要求进出人员佩戴口罩,排查社区矫正对象疫苗接种情况,科学、有序和高效地防控疫情。严格执行“日排查、零报告”制度,严格把控请假情况,引导矫正对象通过手机、电脑学习法律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一些社区矫正对象也尽己所能,主动奉献爱心,捐赠了酒精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资,主动报名参加垃圾清理等工作,表达对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感激之情,为抗击疫情贡献一份力量。
七、以人性化管理保障矫正工作做深做实
积极探索社区服务新模式,以“网格化”管理模式,丰富劳动内容。将全区无法集中劳动学习的乡镇,形成独立“网格”,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场所,将司法行政协理员纳入网点负责人,形成社区服务网格体系,为无法参加集体劳动的在矫人员定制专属“劳动计划”。“因人制宜”,提升社区服务便利化水平,社区服刑人员可以通过“网格化”管理模式,根据自己的年龄、身体状况和特长、生活工作时间,灵活劳动时间、地点及劳动形式,保质保量完成社区服务,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接受矫正、早日融入社会,确保社区服务落地生根。疫情防控期间,不再组织集中学习教育、集中公益性活动,发挥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和钉钉、微信等科技方式的作用,对全区矫正对象开展动向摸排,确保矫正对象基本情况明、行动去向清。增加启动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零”报告制度,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优化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管理,对因重要工作或特殊情况等确需本人外出的状况,严格按照《枣庄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依照申请流程、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累计为4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经常性外出手续。通过信息化核查等措施确保外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安全矫正。
八、以教育帮扶增强矫正工作人文关怀
用真情实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难题,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宗旨。近年来,峄城区司法局在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社会的温暖,矫正的“温度”,真正做到“教,暖其心;帮,安其身”。关心矫正对象就业问题,以工作促进个人成长,鼓励矫正对象走上工作岗位,自力更生,开展就业指导,帮助其进行就业选择。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安排矫正对象的报到、学习、劳动时间,方便其工作学习。定期关心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状况,对于患病社区矫正对象积极主动联系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金,帮助其度过难关。着重关注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组织心理辅导课程,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辅导。若有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情绪不稳定,易与他人产生矛盾、冲突等情况,积极介入其中,联合其家人、村居委会,对其进行劝解、开导,舒缓心理状态,引导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生活理念。近两年来,累计帮扶社区矫正对象70余人,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共进行心理集中服务10余次,50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受益。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工作人员结合刑罚种类、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为其量身制定教育矫正方案,做到依“案”管教。在日常教育中通过邀请家人共同参与的“重情”方式;讲事实、摆道理让他们在社区矫正管理中正视自己的身份的“讲理”方式;邀请年轻的村法律顾问对他们开展个别教育,讲解经典案例、解答法律疑虑的“学法”方式,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矫正期、回归正常生活。(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