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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深入实施“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山东诸城市深入实施“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涛)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山东省诸城市主动实施动态调整“首次不罚、首次轻罚”事项清单,2021年全市各部门共实施“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案件1899件,免罚金额793550元,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经济健康发展。
 
  全面细致梳理审核,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由诸城市司法局牵头各部门全面梳理并调整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对不符合行政管理需要、企业和群众争议较大等事项,及时予以调整,对于清单外的其他事项,经评估依法可以纳入的及时纳入。市司法局统一汇总各部门清理情况,对相关事项逐一进行了审核,形成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已通过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经调整梳理,现有“免罚”事项222项,“轻罚”事项10项,共涉及14个部门,其中“首次不罚”事项共85项,“首次轻罚”事项共3项。
 
  持续跟进督查落实情况,抓好落地见效。市司法局为统筹做好清单在全市的组织实施和调整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通过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事项网上运行系统和诸城市行政执法可视化监督管理平台,案卷评查、明察暗访,个案监督等方式,重点检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情况,对违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及时纠正,依法处理,保障调整后的清单全面、高效、规范实施落地。
 
  创新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柔性执法。实施“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清单机制以来,各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时,注重采用警示、信用公示措施等相对柔性措施,并注重创新行政指导方式,予以政策辅导、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以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代替行政执法活动,引导经营者自律,强化违法疏导,实现社会市场活力的激发,从而更好的实现行政管理的提质增能。(山东省诸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