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2022年度山东聊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荣誉榜,莘县3个!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临淄法院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部门定期交流机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

   山东法制传媒4月6日讯(通讯员 成志宇)2015年,淄博临淄区法院行政诉讼结案224件,占全市基层法院一审710件的31.54%,所结案件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上诉案件无一发回改判,近日被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通报表扬。这主要得益于该院建立与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定期工作交流机制。

  定期选择一些典型性、有影响的行政案件,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庭审,为其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提高执法水平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应邀先后到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区执法局、区土管局等多家行政机关与执法人员围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及行政机关应诉知识等进行座谈,解答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现场提问,得到了行政机关的广泛好评。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将行政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执法程序和实体处理上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以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行政争议的动态趋势,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同时还就如何进一步发挥行政诉讼大协调机制的作用,妥善化解涉及社会管理方面的行政争议,当前行政执法中特别是在民生方面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与行政机关进行信息互通、研讨交流。

  定期交流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行政机关胜诉率也逐年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