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朴晶敏)作为一名立案庭年轻法官,我始终在学习如何将司法的温度与力度融入每一起案件,而近日的一次调解经历,让我对“司法为民”有了更深刻的体悟——这其中,离不开我院返聘的退休法官路法官的悉心指导与倾情付出,他用数十年的司法经验,在当事人家中架起了一座化解矛盾的桥梁,让法理与温情在方寸之间相融共生。
不久前,我院受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我第一时间联系被告金某得知,其因脑梗行动受限,无法到我院参与诉讼。一边是银行急于收回欠款的迫切需求,一边是金某行动受限的实际困境,如何妥善化解这起纠纷,既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又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群众有困难,我们就多跑一步。”路法官主动提出前往延吉市金某家中调解,于是我们提前与银行沟通,说明金某特殊情况,说服其到金某家中开展调解工作,力争一次性化解矛盾、减少诉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抵达金某家中时,他正坐在沙发上休养,言语迟缓,起身步伐蹒跚,其愧疚地表示,因脑梗后无法正常工作、无经济来源,并非故意拖欠借款,恳请银行给予还款宽限期,待身体好转后必全力偿还。但银行工作人员态度坚决,称金某借款初期便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如今欠款到期,按合同应一次性还本付息,无法同意延期,双方剑拔弩张,调解陷入僵局。
眼看矛盾难调和,路法官缓缓开口,站在双方角度推心置腹:对银行,阐释金融纠纷化解需兼顾情理,金某系因病致困、非恶意违约,给予宽限期更利于债权实现;对金某,劝导其尊重银行合法权益,承诺还款便要践行。随后,路法官结合法律条文,解读逾期还款相关规定,分析两种还款方式的利弊,用通俗语言释法明理,逐步抚平双方戾气。
经过近两小时调解,银行被老法官的真诚与专业打动,同意给予金某还款宽限期,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金某用左手颤抖着签字,连连道谢;银行也表示,该结果既维护自身权益,也彰显了司法温情。
返程途中,我感慨万千。作为年轻法官,我擅长运用法律条文,却欠缺化解矛盾的技巧。而这位老法官虽褪去法袍,仍坚守司法初心,用耐心与责任化解矛盾,为我上了生动一课——司法既有尺度,更有温度,需以情理交融的方式,让公平正义直达人心。
退而不休献余热,倾心调解筑和谐。路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矛盾化解在基层。我也将以他为榜样,锤炼专业本领、涵养为民情怀,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温度。
供稿: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