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资深学者型媒体人孙瑞祥教授出任加拿大共工新闻社社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访谈 > » 正文

“法官,谢谢您的公平公正!”一条来自拄双拐当事人的暖心短信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韩旭)近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一名法官收到了一条特殊的短信:"今天真是非常感谢您,谢谢您的公平公正!"这条短信来自一位需要依靠双拐行走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法官工作的认可与感激。这条情真意切的短信,背后是一个承办法官秉持公心、司法为民的暖心故事。
 
    这是一起复杂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因事故受伤行动不便,此次已是第二次提起诉讼。庭审中,被告保险公司坚持认为,其交强险已在第一次诉讼中全额赔付完毕,剩余的赔偿款项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被告司机承担次要责任)进行赔付。
 
    面对这一争议,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下判,而是认真查阅原始卷宗,仔细核对第一次诉讼的赔付记录。经过细致审查,法官发现一个重要事实:交强险限额并未用尽,仍有剩余额度。据此,法官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点。他向双方当事人明确指出,剩余赔偿款中的大部分,其实仍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依法应予以全额赔付,只有超出限额的部分,才需按责任比例计算。
 
    之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法官逐一核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赔偿项目,精确计算损失金额,并扣除第一次诉讼已判决赔付的部分。最终,在法官专业、耐心的调解下,保险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10万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极大地缓解了原告后续治疗和生活面临的经济压力。
 
    庭审结束后,倍感欣慰的原告难以抑制心中的感激之情,于是发出了这条感谢短信。短短几句话,不仅是对法官个人工作的认可,更是对靖宇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的生动诠释。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承办法官精湛的专业素养与司法智慧,更彰显了人民法院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的责任与担当。一声感谢,一份信任,正是对法官倾力解民忧、办实事的最好回报。靖宇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