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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县法院西湖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纪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海魁)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法院西湖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促推诉源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预防在萌芽,以“小法庭”守护“大民生”,以“小调解”助推“大治理”;把调解工作融入法治工作大局强力推进,持续增强建设动能、展现担当作为,实现司法调解有速度、社区治理有温度,为辖区的平安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向上向善,阳光司法
 
  阳谷县法院西湖法庭有女法官三名,她们承担了四个乡镇办事处的民商事一审案件及全县涉未成年人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办到实处,以“向上、向善、向暖”的理念传递司法的温情,不断提升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鉴于受理案件中邻里纠纷、家事纠纷较多,为不断探索此类纠纷化解的新办法,西湖法庭逐渐总结出“庭前摸底找准症结、对症调解释法明理、判后跟踪善始善终”的矛盾纠纷化解“三步走”法,即庭前摸底,全面掌握纷争焦点;对症调解,寻求各方利益最佳平衡点;判后跟踪,用心用情化症结。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注重情理法融合解纷,针对不同类型案件,辨证施治。2023年以来,该法庭已妥善化解家事、合同、侵权、邻里纠纷等逾210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法爱童行,向阳而生
 
  近年来,西湖法庭积极探索涉少年审判案件专案专办路径,充分利用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理念相通”“程序相近”的特点,将少年审判中“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回访帮教与涉少年家事审判的公益性、关联性、修复性理念融通结合。
 
  某中学的学生于某因盗窃罪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适用缓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程然对于某进行社会调查,发现于某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致家庭教育缺失,加之交友不慎,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为充分了解于某缓刑考验期的生活及思想情况,程然法官对于某开展回访帮教,耐心细致地解答于某的疑惑和担心,勉励他要正视错误、服从管理、努力学习;同时向于某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于某的父母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责任,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在处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西湖法庭秉持重在引导和重塑新生的理念,认真践行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制度,对涉案未成年人及时进行心理干预,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实行不同的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走出阴影,走出困境。
 
  合众之力,暖心调解
 
  近年来,西湖法庭发挥扎根基层优势,将司法服务下沉到基层一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与辖区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派出所等签订《化解矛盾纠纷联动协议书》,发挥人民调解防线作用、人民法庭审判相结合的优势,大力提升诉调对接工作质效。
 
  司法实践中,西湖法庭聚焦防范化解辖区易发多发纠纷,从固定站点向外辐射,选取典型示范案件,以“巡回法庭”形式在群众家门口、矛盾现场开展巡回审判,同时邀请司法、综治、社区等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建立起“多元调解优先、司法审判兜底”的解纷模式,将纠纷调处与示范引领相结合,引导当事人参照示范案例结果化解同类纠纷,实现了“审理一案、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
 
  与此同时,西湖法庭以打造“无讼乡村”建设为重要抓手,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普法入民心”的法治宣传活动,对村负责人开展法治培训,积极推进无讼村居创建活动,2023年开展了以“共创无讼村居”为主题的座谈会2次。将审判与诉源治理相结合,加强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特别是涉及婚姻家庭关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相关类型纠纷的分析研判,结合审判实务、典型案例及纠纷调处经验。(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