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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吉林通化法院民事庭荣获“通化县好人集体”称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媛鑫)为持续深化拓展“通化县好人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经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决定,授予通化县12个单位2022年度“通化县好人集体”荣誉,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榜上有名。
 
  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通化县法院民事审判庭以蓬勃的朝气在践行司法为民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民事审判庭共有干警5人平均年龄35岁。曾被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百名先进集体”称号。2023年截止6月30日,全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60件,已审结145件,结案率90.63%,调撤率86.2%。
 
  为严格落实市域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民事审判庭找准个案处理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审理涉企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充分运用重整、和解等司法手段挽救危困企业,对丧失自我修复发展能力、不宜保留的企业,依法及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有序退出市场,协助政府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民事审判庭两位员额法官带领干警们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市场等活动,加大向企业普法力度,推动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理念。同时,将《民法典》
 
  宣传与网格化社会治理相结合,开展法官进网格普法宣传,法官深入辖区村屯、社区、学校,进行法律服务、政策宣传,有效激发了基层普法活力。
 
  荣誉是肯定和鼓励,也是鞭策和期许。通化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干警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以无私奉献的精神,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力争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