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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银成:百姓的事情办不好,良心上就过不去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鹏)“总有人说法律不近人情,但在我看来,法律是有情的,它是规范后的人情,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人情。在社会发展中,法律维护的是更多人的公平与正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律是最大的人情。”滨城区人民法院督查室四级主任科员、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周银成说。
 
    周银成,中共党员,1992年4月进入滨城法院工作。工作31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曾获得滨城区第一届办案能手、省法院二等功等荣誉,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2023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纪念章”。
 
    “获得‘荣誉天平纪念章’是一件非常值得纪念的事,三十年来,从青丝到华发,我们用初心守护公平和正义,这枚奖章,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同时也鞭策我们继续坚守初心、砥砺前行。”做群众最盼事,解群众最难题,一心为民,公正司法,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为民情怀,让周银成在30年的司法道路上收获了同事和群众的信任。
 
    在滨城法院工作期间,周银成先后在滨北法庭、堡集法院、滨城法庭、民一庭、办公室、行政庭、执行一大队、督查室等部门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副主任等职务。工作中,周银成体贴百姓,做事认真负责,老百姓“打官司”都希望找他来判。周银成说:“我也是从农村出来的,老百姓的难处我深有体会,如果这些百姓的事情办不好,我的良心上就过不去。”
 
    回忆起这些年在法院工作的经历,司法理念的变化让周银成感触很深。他说,刚来法院时,判案标准是遵循客观事实原则,法官需要深入事发现场走访调查来还原真相,普遍存在事实难以认定,办案进度缓慢等问题。近几年,判案标准改为法律事实,只有证据充分,当事人的主张才能得到支持,这是司法进步。
 
    “比如刑事审判中,定罪原则从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看似只有一字之差,其实反映了司法理念的转变。”周银成深有感触地说。
 
    关于办案经验,周银成说:“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坚持公正司法,恪守司法良知,心中永远要有一杆秤。”
 
    在办理的两千余件案件中,有一件案子让他印象特别深刻。那是在十年前,一个纺织厂将50多名离退休不足5年的残疾职工辞退,在办理手续时,这些职工发现工厂一直未给他们缴纳社保,与厂里协商未果后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后,周银成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未果,最后依法判决,支持了职工们的诉求,纺织厂终于为职工补上了拖欠的社保费。“没有社保,那些残疾职工的生活就难以保证,哪怕触动了部分人的利益,这个事我也一定要做,而且要做好!”周银成坚定地说道。
 
    江山待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谈起法院的未来,走过30年司法历程的周银成满怀信心的说:“现在新进的法院干警都是科班出身,法律素养高,在他们的努力下,滨城法院的未来一定会越来越好。”(山东滨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