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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县巾帼“法律明白人”——于俊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正国 周玲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谐关乎社会的稳定,山东省东阿县大桥镇“法律明白人”于俊红聚焦维护老人、儿童、妇女权益,用心用情用力切实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我是一名女性,最能明白农村生活中妇女儿童和老人们的难处,组织推荐我成为‘法律明白人’,我就得发挥作用,尽最大力量帮助他们。”于俊红如是说。
 
  献爱心,为儿童健康成长伸出援手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一直是困扰基层的难题。照顾孩子的老人一般年龄大、文化水平低、家庭事务繁重,难以很好兼顾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为了让孩子们能够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于俊红多次伸出援手,根据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
 
  某村的小甲,自小聪明伶俐,可惜三岁时妈妈因病去世,爸爸为了生活常年在外务工,他只能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缺少了父母常年陪伴的他,性格变得内向,学习成绩也忽高忽低。于俊红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经常到家里看望小甲,帮助洗衣做饭、给小甲讲故事、陪小甲做游戏等,时刻关注着小甲的心理健康。当知道小甲成绩不稳定是因为有时上课听不懂时,于俊红主动联系小甲的班主任上门辅导功课。慢慢的,小甲的性格变得开朗,学习成绩也有所提升。“多亏了小于了,要不是她,我真怕孩子从小就毁了”,小甲的奶奶感动地说。
 
  勇担当,化解矛盾让老人安享晚年
 
  “谁都有老的时候,让老人们安享晚年不仅是几千年来的优良传统,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在遇到不赡养老人的年轻人时,于俊红这样教育他们。
 
  某村的老人乙某患有老年痴呆,老伴早已去世,共有三个女儿。老人现有五万元“养老钱”,存在老大名下,存折由乙某的弟弟保管。几年前,老三因车祸去世,赔偿给乙某三万元赡养费,已由其他两个女儿平分。此外,因乙某老伴是退伍军人,乙某每月可以领养老金一千余元。之前乙某由两个女儿轮流赡养,因二女儿嫁在本村,在2021年底,姐妹俩就乙某的赡养问题达成协议。约定乙某由二女儿赡养,日常生活、住院等花费都由二女儿承担;待乙某百年后宅基地等乙某的遗产由二女儿继承,大女儿放弃继承权。2022年初,二女儿认为已经平分的赔偿金不应该平分,而是应该用于乙某的日常生活,矛盾就此产生。于俊红知道此事后,主动参与了解情况,多次劝说未果后,于俊红积极联系司法所和村里法律顾问共同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调解,于俊红勇于担当,作为担保人,见证两个女儿签订了新的协议,乙某得以得到良好照顾。
 
  勤服务,依法办事促家庭和谐幸福
 
  于俊红常年走街串巷,最熟悉村里的家长里短,也有贴近群众的便利,她在村里不仅是法律法规的宣传员,还是法律援助的“引导员”,当看到不公平的事她总要站出来管一管,看到谁家有困难就帮一把。
 
  于俊红的包里常年装着法治宣传资料和法治书籍,早晨、傍晚村民们聊天散步的小广场是她“法治小课堂”开课的好地方。《宪法》《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是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伞,她拜托法律顾问帮忙搜集整理了一批典型案例,再结合曾经遇到过或听说过的真人实事,时不时就拿出来聊聊。自从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以来,于俊红为了维护村里家庭和谐稳定,阻止家庭因为一些小矛盾分崩离析,她总会在冷静期内到双方那里劝说调解,一次不行两次,从不嫌累。“行不行的试了才知道,总得先尽力,多一对夫妻和好就多挽救了一个家庭。”当有人问“万一说不成不是白费功夫”时,于俊红这样回答。自2021年5月她担任“法律明白人”以来,经她劝说和好的夫妻近十对,挽救了他们的家庭。(山东省东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