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诉前调解团队,三名专职调解员,平均年龄60岁,均为共产党员,明明已经到了知天命享儿孙福的年纪,却仍在调解的岗位发光发热,利用互联网+调解模式,调撤案件近三百起。他们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姿态,用“云调解”这把钥匙,找到了有效、提高矛盾化解效率的完美“打开方式”,为青年法官树立了榜样。
一、团队互助 多元化解
2020年6月中旬,快大茂法庭从通化县人民法院院内迁出,开始独立办公,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由三名调解人员与三名速裁法官形成一对一对接,以“调解人员+速裁法官”模式,由速裁法官对调解人员的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从而实现了1+1大于2的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三名人民调解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调解案件。对于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及时与对接法官联系,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根据当事人需求,协助其转入诉讼程序。通过诉前调解,不仅减少了诉讼案件的数量,降低司法成本,也化解大量矛盾纠纷。
二、夫妻琐事诉离婚 立案前调解暖人心
2021年5月初,两位50多岁的中年夫妻气冲冲的走进法庭,双方情绪非常激动,立案工作人员面对两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第一时间安抚了双方情绪,经过了解双方要马上离婚,但没有带任何诉讼材料,咨询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立案工作人员在了解的过程中得知两人均认为在几十年的婚姻中双方都受到了委屈,然后你一句我一言又吵了起来,法庭负责人从双方的争吵中了解到双方在这段婚姻中均有怨气,并没有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将他们请到了调解室,并叫来了调解员进行疏导调解,在疏导调解过程中双方发泄了自己的怨气,双方将自己在这段婚姻中的委屈和不满宣泄了出来,调解员像夫妻二人讲明,生活中遇事应该多沟通矛盾就会少一些,同时以双方刚结婚的儿子马上要有孙子,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为突破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唤起了夫妻双方几十年的感情。最后这对夫妻心平气和的表示不离婚了,以后生活过程中也会多多沟通,丈夫表示一会儿就去给妻子买一部新手机,因为吵架时丈夫将妻子的手机摔坏了。
三、及时履行化纠纷 续签合同又受益
近日,人民调解员又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事实经过为2017年路某与姜某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由姜某承租路某位于都岭村三组土地12亩,用于从事种植业,租期为2017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18日,每年每亩土地租金600元,租金一年一交付。协议签订后,姜某只给付2017年、2018年土地租金,现土地租赁期已届满,姜某未给付剩余土地租赁费,路某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姜某给付土地租赁费14400元,并按合同约定将租赁土地恢复原样,挪走地上物树苗、打更房。
人民调解员在收到该案件后,通过电话与姜某联系,姜某表示其在外地现无法回通化县,等什么时候回去再处理此事。经过电话沟通,了解到路某起诉的均是事实,姜某在租赁的土地栽种云杉,树苗已经长到一米到两米高,人民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与姜某联系,耐心做姜某调解工作,经过人民调解员的八九次电话沟通,姜某最终将欠付的土地租赁费14400元全部给付路某,路某与姜某又续签了两年土地租赁合同。电话调解成功后,路某专门来到法庭,向人民调解员表示感谢,其不仅拿回了欠付的租金,且姜某将续租后的两年土地租赁费也也一并支付给他。
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三名调解员不懈追求的目标。他们在调解案件时,在掌握事情的来龙去脉的基础上能准确运用法律知识,更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在调解纠纷过程中,他们坚持做到三讲即讲亲情、讲友情、讲乡情。三名调解员常说“作为基层调解人员,必须为人正派,处事务实苦干,才能在老百姓中树立形象和赢得威信,才能做好调解工作”。对有些需要实地查看的案件,调解员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如调解员姜雪松处理的一起涉及土地的相邻关系案件,其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为双方做调解工作,最终该案件达成了调解。
调解员们常说“作为法院的一名人民调解员,面对纠纷,我们也要勇于担当,要有不畏险阻的精神,积极化解纠纷,减少矛盾,为促进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三位调解员也一直用行动践行他们的“青春无悔”。(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