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贴心人·明白人·知心人——记山东沂水沂城街道“愚公”徐海波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访谈 > » 正文

吉林白山浑江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姜延彬:使命在肩 公正为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姜延彬,男,汉族,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2018年至2020年三年共收案632件,结案632件,结案率100%。曾连续三年被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多年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审判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2019年被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授予“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一、确保案件质量,力求公正
 
  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姜延彬对自己审执的每一件案件,不论案情繁简、标的大小,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一律对待,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检验。他把法律文书的制作作为一个重要环节,在说理性、逻辑性上下功夫,力争条理清晰,说理清楚,使当事人明白胜的依据、败的理由。针对当事人文化水平和法律素养的差别,他善于运用不同人群所能接受的语言撰写法律文书,要么使用法言法语,要么使用通俗易懂的字句。他认为,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司法活动最直接的载体,一定要通过裁判文书来给当事人和社会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公平和正义。
 
  二、勇于探索,创执行工作新成效
 
  姜延彬同志于2019年5月调任执行局副局长,2020年2月开始主持全局工作。面对执行工作不断变化的新情况,他重点学习探讨与执行工作有关的新理念、新方法,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的新举措。为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行队伍,他狠抓全局的作风建设,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拖延执行、超标的查封、执行款物交接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在他的带领下,全局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程,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自2020年3月开始,他带领全局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建立健全了执行工作制度,对未结案件进行分类排查,逐案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预案。打破常规工作时间,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使案件循环速度加快。及时与申请人沟通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出警,使一大批案件得以执结,执行积案率创历史最低。
 
  三、谨言慎行,固守清廉之风
 
  在市场经济负效应冲击的当下,托人说情、拉关系、走后门是很多当事人占据主导地位的诉执心理。意识到自身工作与身份的特殊性,姜延彬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注意慎独慎行,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六个严禁”等要求,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因素的侵蚀。他始终将廉洁自律放在首位,不仅自己严要求,还引导全局干警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姜延彬同志始终坚持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以忠于职守的品格、扎实认真的作风和过硬的业务水平,赢得广大群众的赞誉、上级领导的认可和全院干警的信服与尊重。他默默坚守、无私奉献,始终以自己的行动默默的诠释着“人民好法官”的誓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