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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荥经民警陈超:稳定支点 增减“砝码” 让调解“天平”不失衡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玉林 齐鸣晨 张苏林)“只有把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与个人具体工作实践相结合,人才会被历练成‘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样的人才是合格党员,有大格局,出成果。”这是荥经县公安局民警陈超对自己是否是合格党员的认知。
 
  采访中,陈超对民事纠纷“天平”调解法的陈述不紧不慢,思路清晰,案例详实。他所说的“民事纠纷‘天平八步’调解法”,其实就是他对自己二十多年来所参与的民事纠纷调解案例的分析、归纳与总结。其具体步骤:第一步,明晰纠纷对象,预设调解方法;第二步,细究纠纷原因,查找问题症结;第三步,倾听各方诉求,确定工作重点;第四步,设定“天平”支点,确保公平正义;第五步,增减“天平”砝码,均衡臂杆水平;第六步,协调协议达成,铺垫执行基础;第七步,监督协议落实,弥合纷争裂隙;第八步,事后追踪回访,预防纷争反复。
 
  对于公安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陈超说,“从浅表看,通俗说,就是‘和稀泥’加‘抹光墙’,如果要把工作做深做细,真正达到不反复,不起诉,让调解工作切实成为社会的‘稳定器’,纠纷各方的‘粘合剂’,达到标本兼治,方法与责任心这两者一个都不能缺。”
 
  几十年的民事调解工作,陈超感触最深的是,要做好民事调解,尤其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合格党员,工作上就必须要具备“公心、细心、耐心、爱心与关心”,只有有了这“五心”,人才能会有大格局,有进取心,工作才能有效率,出成绩。
 
  他说,“当今的民事纠纷,种类繁多,主体对象各异,作为调解人的‘持秤者’,除了要具备‘五心’基础素质,落实‘天平八步法’外,还必须牢固树立‘三个意识’,也就是‘大局意识,前瞻意识,民事纠纷无小事意识’。
 
  从他娓娓道来的诸多案例综合看,其不仅在实践中总结出了民事纠纷调解“天平八步法”,而且在每起纠纷的调解处理过程中,有高度,有深度,并将社会利益、群体利益及个体利益统筹兼顾,确保了纠纷调解“天平”的不失衡。其具体体现在:
 
  大局意识
 
  所谓大局意识,用陈超自己的话,就是“有些带有群体性的民事纠纷,不能简单地把它放在因事论事的小框架考量,一定要从整体的社会利益最大化出发,把纠纷平衡的‘支点’找合适,找准确,再辅之以砝码的增減微调,使纠纷化解,社会稳定。”
 
  2007年4月,接报警,雅西公司C2标在便道施工爆破作业时,碎石损坏了临近的13户农田,农户找施工方提出要求后,对方却迟迟未予答复和解决,于是农户便酝酿起以阻断施工拉料路相要挟。面对警情,陈超他们的做法是,首先迅速出警,着力稳定农户的情绪。继后才是展开深入、细致的案情大调查。当案情进入到调解协商程序,他们才意识到公路项目方与群众的诉求标的差距巨大,各自的底线不易动摇。其体现在,受损的群众认为施工方有钱,也存有一定的“吃大户”之心理,于是便提出了高额的赔偿诉求;而施工方坚持按实际损失的现有情况给予相应损失补偿,因此让协商陷入了僵局。
 
  面对如此棘手的纠纷,陈超意识到,若不能及时妥善解决,或仓促调解,不仅会增加调解的难度,还有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甚至酿成群体性社会事件。对此,他与其他调解队员一起,首先是着力做好双方情绪稳定工作,与此同时也在不断加强调解组的相关政策学习,以利其器。之后方才在结合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及民风民俗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科学研判。研判中,调解组既考虑到了涉案群众的实际困难与今后生产生活的后续,也考虑到了项目方的投资预算与工程进度,经过权重的掂量,充分的综合,才确立了此起纠纷调解的“天平”支点。“支点”确立后,他们调解组兵分两路,马不停蹄地奔波在项目方与每家每户的群众中,以协调各自的预期,逐渐向“支点”慢慢地靠拢。经过反复充分协商,项目方采取了以加强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并尽最大可能使用受损群众的人力与机械等资源以弥补群众对受损土地的收入与预期;另一方面,调解组也花大力气做好了群众的说服工作,大讲特讲县境内首条高速公路对当地社会及经济的影响与发展的重要性,以提高他们的觉悟,降低设定的预期。此起纠纷,正是陈超他们通过自己耐心、细致、有格局的调解,双方才最终在较短多的时间里达成了和解。协议的达成,既保护了群众的基本利益,也使高速公路建设不受影响。如今,京昆高速公路的开通,不仅让当地群众得到了交通便捷之实惠,也让身处山区经济滞后的整体县域经济步入了快车道。
 
  前瞻意识
 
  陈超认为,有些民事纠纷虽然发生在当下,对人对事是个案,但处理结果却会影响到社会导向,业态与将来,若调解把持不当,“支点”不准,现下虽然能做到息事宁人,但其示范效应,有可能引发不良的‘晕轮效应’,甚至‘骨牌效应’,会让社会付出不可逆的巨大发展成本。因此,民事调解工作还必须要有未雨绸缪的前瞻意识。他说,“就像兴恒康康养机构‘21.3’纠纷,一边是新兴产业,一边是损失个体,如何化解此起纠纷,其不仅影响纠纷当事人的各自权益,也将影响产业的倡导与发展,尤其面对社会日益老龄化‘老有所依’问题,确实不可不慎。”
 
  2021年3月,兴恒康康养机构,在其康养的一位丁姓老人,因其身体健康综合原因,在救治中不幸死亡,其家属也因个人认知问题及具体的家庭困难,将这一意外事故推定为医疗事故,为此也提出了高额的医疗赔偿诉求。对于此纠纷,陈超在耐心听取双方陈述与诉求的基础上,权衡因果利弊,在设置调解“支点”中,他既考虑了新产业的发展窘境及后续,又考虑了丁姓老人家属的实际困难,在设定了调解“支点”后,便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做好丁姓老人家属的说服上,首先是消除他们对“康养机构与医疗鉴定机构是一家”的偏执认知;其次是大力讲解国家与地方相关政策与规定;最后才把康养机构的作用、困难以及过分诉求将会导致的不良社会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予讲述。为了增强自己的说服力,他还通过警医联动机制,邀请当地医院的知名医生,专门为丁姓老人的家属讲述人体病理,医护常识,较好地打消了他们原有的臆想与猜忌。此外,调解组也积极与康养机构协商,调高人道补助额度,让纠纷得到了及时化解。如此的调解,他既坚持了原则,又保护了企业,既抚慰了当事人,也更是倡导了公平与公正。
 
  又如另一起医疗纠纷案。2020年5月10日晚,荥经县医院发生了一起输液后病人死亡纠纷,死者家属认为是医院过错,而医院认为病人患有心脏病、糖尿病等多种基础性疾病,属于猝死,院方无责。协商中,死者家属提出了高达200万元的赔偿要求,而院方的意愿是走司法程序,以诉讼结案。双方分歧的症结在于,死者家属之所以不愿走司法程序,他们认为走司法程序耗时长,做医疗鉴定的鉴定人也是医生,会偏袒医院。对于此,陈超在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以防止过激行为发生的同时,及时启动警律联动机制,让律师来向死者家属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并明确走司法程序和医疗纠纷调解的利弊。之后,陈超才协调院方,变更意愿,快速结束了持续三天的僵持局面,双方最终也达成了6万元的补偿协议。
 
  民事纠纷无小事意识
 
  “一般的民事纠纷,虽说经济损失与社会影响都不大,但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秩序,文明与进步。有些小纠纷如若不能及时得到妥善化解,就有可能演化成重大刑事案件,造成新的经济损失。所以,我认为民事纠纷无小事,工作中绝不能敷衍了事。”陈超不仅是如此说,也是如此做。
 
  2020年5月23日,肖某怀疑许某等人在收购老酒时,将其一瓶茅台酒进行了调换,遂后便找上门发生了口角与肢体冲突,肖某的儿子在冲突中失手将许某的左眼打伤,经医院确诊,此前许某的左眼已经做过了视网膜手术,对于硅油的泄漏,治疗必须做手术。调解中,许某要求肖某一次性赔偿其3万元,而肖某则认为许某在漫天要价,进行报复,为此双方一时无法达成谅解。面对这一纠纷,陈超本着对伤者负责的态度,提出了先治伤再处理要求。然而作为外地人的许某则认为陈超是本地人,在偏袒肖某;肖某也认为要自己承担全部责任,陈超没有考虑许某调换茅台酒的事因,有错在先,不公允,于是双方都对陈超产生了抵触情绪。面对这一局面,陈超坚守自己的公正与公心,不灰心,不气馁,顶住误解,一方面亲自带许某到县医院进行治疗及有关费用咨询;另一方面又结合相关案例给肖某进行判案必须依靠证据的法律知识普及。也正是因为他的公心与耐心所致,不日,双方便达成了17000元的一次性赔偿协议。
 
  “邻里纠纷,常常都是因‘鸡毛蒜皮’之类小事积累而发生,作为民警不但要做好当时具体纠纷的化解,还要做好追踪与回访工作。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邻里和睦,社会和谐,也方才不失党员的社会标杆。”在陈超经办的案例里,有这样一个小故事。
 
  2016年,一李姓妇女与一陈姓女邻居,因晾晒衣服的小事而起纷争,双方还发生了抓扯,在抢夺晾衣杆的过程中,陈某被打掉了两颗牙齿。陈超调查发现,之前,双方已经因晾衣遮光问题多次发生口角,本次的打斗,只是长期矛盾的积累之结果。因此,面对此起纠纷的调解,不仅要协调医疗赔偿,更要做好双方的顺气工作。起先,陈某要求赔偿20000元以种植牙齿,而李某只愿意赔3000元作普通补牙,双方的态度坚决,都不予退让。当陈超作进一步的案情调查,方才了解到,现下李某是单身,她总是认为陈某在有意地欺负她没有人帮衬,本次纠纷也是对方先动手,掉落的牙齿也本来就是陈某的病牙。陈某则认为自己是从农村到城里租房住,李某看不起农村人,自己被打落的牙齿就是要按最好的方案来治疗。对于双方的认知与分歧,陈超首先对双方采取了心理疏导,以打消她们之间的猜忌与误解,同时也对她们进行了相关的普法与教育;之后,又协调社区和房东一同参与了调解,最终让双方达成了6000元的和解协议。
 
  对于邻里的纠纷,陈超认为是“舌头与牙齿”的关系,时不时就会碰撞,而且容易积累,如若不能及时妥善地化解,常常一旦爆发,其烈度不会小。因此他把追踪与回访作为了自己工作是否做实的一个标准,并坚持不懈。对于李、陈两位女士的纠纷,陈超也在随后的回访中,会同社区和房东对两户的居住情况进行了实地勘察,并根据楼层及双方的习惯使用情况,划分了各自的晾衣范围,这样做的效果,一方面极大地减少了同一问题的再发几率;另一方面,也为时间愈合剂的发挥提供了条件。(中国晨报法治4月14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