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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法院副院长李昆仑当选省妇联常委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吕志栋)近日,“中国法官十杰”、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昆仑在山东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省妇联常委。
 
  据了解,李昆仑同志于2006年当选为“中国法官十杰”,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任职以来,她注重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修养,具有较高的政治品德和业务素质。尤其是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注重政治品德修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具有较高的政治责任感。牢记职责和使命,严格要求自己,有较好的威望和口碑。
 
  李昆仑同志争先创优意识强,各项工作连年创优。近年来,她坚持带头办案,无冤假错案,无缠诉闹访。探索建立起“大调解”网络机制,与乡镇政府、民调组织对接,化解了大量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妇女儿童、军人军属以及老年人合法权益,获得社会广泛赞誉。她分管的诉讼服务中心被省老龄委评为“老年人维权服务示范站”,“7+1便民立案”、“立案直通车”工作模式先后被评为聊城市首届和第二届“文明服务品牌”。(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