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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军荣获三项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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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陕西讯:(李军委)陕西兴平法院法警大队长刘远军狠抓法院安全保卫、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清理兼职法警三项工作落实,稳步推进司法警察队伍综合发展,保障了办公、开庭、执行等有序进行,各项工作成效突出。近日,刘远军被省高院授予三项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刘远军主持制订、完善了《机关安全保卫规定》、《办公区值班制度》、《接待区值班制度》、《法警值班制度》,教导干警安全无小事,为值班干警配备了安检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全院建成“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并积极将安检措施向基层法庭延伸。刘远军变“压力”为“动力”,根据法警大队干警队伍实际,定期组织干警观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规范执法行为视频演示片》,努力发挥传、帮、带作用,规范干警配合执行、信访维稳、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执法行为。在日常管理中,刘远军率先垂范、敢打敢拼,以“实战、实用”为目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要求,定期组织法警学习训练,提升法警业务素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确保拉得出、打得赢。
 
  2017年刘远军大队长带领法警值庭480次,押解、看管刑事被告183人次,处置影响审判、办公情况25次,出色的完成押解看管、强制执行、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处置等任务,受到各级领导一致肯定。(陕西兴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