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林小喆)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于8月27日开展第十五期“周分享”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通过本次活动,干警不仅深刻体会到《条例》对“厉行节约”的刚性约束力,更进一步认识到其与司法工作“公正、廉洁、高效”核心价值的深度契合。
第一党支部贾丹同志在分享中表示:“通过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最深的感受是其体现出‘实’与‘严’的鲜明特质——既立足党政机关工作实际划定清晰边界,又以刚性约束筑牢节约防线,让‘厉行节约’从理念要求变为可执行、可监督的行动指南。”
第二党支部盛云同志分享感悟时指出:“《条例》的细致程度让人印象深刻。它没有停留在笼统的原则要求上,而是精准聚焦经费使用、公务接待、资源管理等关键领域,大到‘三公’经费预算管控,小到公务用房装修标准、办公耗材申领,均给出明确规范,使我们清晰把握‘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怎么做’”。
通过此次的“周分享”活动,让干警们认识到这次学习不仅是对制度的了解,更是一次思想的校准。大家认识到节约不是短期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守的政治责任与工作准则。未来工作中,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推动《条例》要求融入办案、办公的每一个细节,以“厉行节约”涵养廉洁作风,以“反对浪费”提升司法效能,让勤俭务实成为司法工作的鲜明底色。(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